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48.有一个灵人活在世上时因学问而在普通人中享有盛誉。他在证实虚假方面天赋异禀,但在良善和真理方面却极其愚蠢。他和之前在世时那样以为自己无所不知,因为这些灵人认为自己是最有智慧的,没有什么东西能瞒得了他们。他们活在肉身时是什么样,在来世仍是什么样,因为凡构成人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爱和情感的事物都会跟随着他,并在他里面,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里面,他从这些事物中形成并赋予他灵魂的品质。这个灵人来与我交谈,由于他具有这种品质,所以我问他谁更聪明?是那知道许多虚假的人,还是那知道一点真理的人?他回答说,是那知道一点真理的人。他之所以给出这样的回答,是因为他以为自己所知道的虚假是真理,他因此而有智慧。
后来,他很想推理大人,推理从它进入人的一切事物的流注。但他对此什么都不懂,于是我就问他如何理解这些概念:属于灵的思维驱动整张脸,以面部表情来显示它自己,还驱动所有说话的器官,并且精准地照着对这种思维的属灵感知来驱动;意愿驱动整个身体的肌肉和遍布全身的成千上万根纤维去执行一个动作;因此,驱动的事物,或说驱动力是属灵的,而被驱动的事物是物质的。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然后我进一步与他谈论动力(Elliott版本为意图,Potts版本为努力),问他是否知道动力产生活动和行为,并且一切活动和行为必须有动力在里面,以便动力在它们里面显现并持续显现。他说,他不知道这一切。于是我问他,既然连基本原理都不知道,他怎么还能想着去推理。我继续说,在这种情况下,推理就像无法凝聚起来的散落的灰尘,而虚假会驱散它,直到这个人最终什么都不知道,因而什么都不信。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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