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43.“在头生的之前把小的送出去”表对内层真理的情感要先于对外在真理的情感。这从拉结和利亚的代表清楚可知:拉结,就是此处的“小的”,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参看3758, 3782, 3793, 3819节);利亚,就是此处的“头生的”,是指对外在真理的情感(3793, 3819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头生的之前把小的送出去”表示对内层真理的情感要先于对外在真理的情感。此中情形在前面已给予简要解释(3834节),并从下文可以进一步看出来。凡不知道人之状态的,可能会以为一旦人具有这两类真理,或将它们存在记忆中,不但与外在真理的结合会实现,而且与内在真理的结合也会实现。然而,在此人照着它们生活之前,结合是不存在的,因为生活会显示结合是否已经实现。
这同样适用于从小就植入在某人里面的一切事物。也就是说,它不会变成他自己的,除非他照之行事,并且是出于情感这样行。因为当他出于情感行事时,植入在他里面的东西就会进入他的意愿。然后,它不再出于记忆知识或教义、而是出于某种他所不知的快乐,可以说出于他自己的性情或本性而被付诸行动。因为人皆通过反复实践或习惯而获得这种性情或本性,并且实践或习惯来自他所学到的东西。因此,在他所吸收的事物凭教义从外在人进入内层人之前,与真理的结合是不可能产生的。当它们存在于内层人中时,他不再出于感官记忆、而是出于他所获得的性情行事,直到最后它们自动流入行为中。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被铭刻在人的内部记忆中,由此所发出的事物看上去就像是天生的。这一点从人在童年时所学到的语言,以及从推理能力,同样从良知可以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教义的真理,甚至那些内层真理不会与人结合,除非它们属于生活。蒙主的神圣怜悯,关于这些问题的详细内容将在别处予以说明。
3023.“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起誓”表示对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的最神圣义务。这从“叫人起誓”的含义清楚可知,“叫人起誓”是指人通过起誓承担义务。因为起誓无非是指承担义务,当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也就是指着在上和在下的神性,或也可说,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起誓时,这种义务是最神圣的。“耶和华,天上的神”因论及主而表示被称为“父”的耶和华自己;主从父成孕,因此父是主的神性本质,因为成孕本身提供了实际的本质,主从这本质存在,或说拥有自己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耶和华,地上的神”表示被称为“子”的耶和华,因而表示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当主将这人身或人性本质也变成神性时,它就从神性本质产生或出来了。因此,“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存在于至高事物中的神性,而“耶和华,地上的神”则表示存在于从至高事物降下来的一切事物中的神性。但主被称为“耶和华,天上的神”,凭的是祂在天上的神性;被称为“耶和华,地上的神”,凭的是祂在地上的神性。天上的神性也是指在人的内在层面与他同在的神性,而地上的神性是在他的外在层面与他同在的神性。人的内在就是他的天,因为他通过内在与天使联结;而他的外在是他的地,他通过外在与世人联结(82, 913, 1411, 1733节)。当一个人重生时,内在便流入外在,外在则从内在存在。这也表明何为教会的内在,何为教会的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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