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68.“她又怀孕生子”表从外在之物到更内在之物的属灵孕育和生产。这从前面所述(3860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当从作为认知属性的记忆知识向着意愿,或从属灵的角度来说,从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向着仁爱发展时,可以说就是从外之物向着更内在之物发展。因为认知从意愿发出,并给予意愿某种可见形式;信也以同样的方式从仁发出,并给予仁某种外在形式。由此明显可知,认知是意愿的外在显现,信是仁的外在显现。或也可说,意愿是认知的内在实质,仁是信的内在实质。因此,从外在之物向更内在之物发展就是从认知中的信向意愿中的信发展,因而从信向仁发展。仁由“利未”来代表,如下文所述。
要知道,当区别于仁时,信这个词用来表示真理,如信之真理,或包含在名为使徒信经的信仰告白中的那类真理。这种用法符合这个词在教会中所具有的普遍意义,因为拥有对真理的信被认为是救恩经由其所出之信。少有人知道,信是信靠和信心,这些人当中更少有人知道,信靠或信心源于仁,并且不可能存在于没有仁爱生活的人身上。
7026.“摩西手里拿着神的杖”表这些事物来自神性能力。这从“杖”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能力(4013, 4015, 4876, 4936节),因此“神的杖”表示神性能力。从前面(7011节)可以看出:“杖”表示属世层的能力,“手”表示属灵层的能力,属世层从属灵层获得自己的能力;因此,“杖”在手里时表示能力。“杖”表示能力源于来世的代表,因为在来世,那些行巫术的人看似拿着杖,也是用来给他们提供能力的。这也解释了为何埃及的术士有杖,他们用来行看似神迹的事;古人由此在他们的著作中处处将杖赋予巫师或术士。由此可见,“杖”是代表能力的一个象征,还有一个直接的对应关系,因为杖是实际行使能力所用的工具。但在巫师或术士当中,这是滥用对应关系,除了在他们所在的地狱里之外,完全无效,并且只在这些地狱有效,因为幻觉和诡诈在那里掌权。由于杖与能力之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故摩西被吩咐把杖拿在手中,用它来行神迹。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国王也有权杖,它是一根短棒,为王权的标志。杖与能力的对应关系源于以下事实:杖或棍子支撑手和臂,因而同时支撑身体,而在大人里面,手和臂对应于能力(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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