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69.“就说,耶和华因为听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规(providence),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的意愿,在内层意义上表示顺从,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听见,在此表示唯独从主所接受的意愿中的信。这从“听见”的含义清楚可知。至于“听见”表示听的意思,这没必要解释;但“听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顺从,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意愿中的信,这一点从下文所提到的许多圣言经文,以及与视觉相比时听觉的性质明显看出来。“看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理解,在内在意义上表示认知中的信(参看3863节);它具有这些含义的原因在于,事物的本质能被人的内视看到,并由此被一种信所理解,尽管这信是仅存在于理解中的那种。然而,当所听到的话渗透内层时,它们也被转化为类似看见的某种事物,因为那时,所听到的从内层被看到。因此,“听见”也由“看见”来表示;也就是说,所表示的是属认知的事物,以及属信的事物。但听见同时会说服人相信事物的确如此,因为它不仅影响人心智的认知部分,还影响其意愿部分,从而抵达更深层。也就是说,它抵达意愿,使那人意愿他所看到的。这就是为何“听见”表示对一件事的理解,同时表示顺从;并且为何在属灵意义上表示意愿中的信。
正是由于这二者(即顺从和意愿中的信)如此潜在于“听见”中,故这些属性在日常用语中也由“聆听”、“倾听”、“注意听”来表示;因为“听”就是顺从,“听从某人”就是顺从他。因为从内层存在于某种事物里面的这些实体有时就包含在一个人说话时所用的措辞中,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并理解别人说话时所用那些措辞的含义;他的灵以一种方式与灵人并天使相联,语言表达最初就始于他们。而且,人经验的整个范围是这样:凡通过耳朵和眼睛,或听觉和视觉进入之物,都会进入他的认知,并通过认知进入意愿,从意愿进入行为。信之真理也是如此,它首先变成存在于记忆知识中的信之真理,然后变成存在于意愿中的信之真理,最后变成存在于行为中的信之真理,从而最终变成仁爱。记忆知识或认知中的信由“流便”来表示,这早已说明;意愿中的信由“西缅”来表示;当意愿中的信变成仁爱时,它由“利未”来表示。
“听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规(providence),这一点从前面关于“看见”的阐述(参看3863节)可以看出来。“看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预见,因为主的预见是自永恒到永恒看见事情就是如此;而主的圣规则是事情应当如此的一种管理,以及人的自由朝着良善的一种折向,只要主预见人会允许自己在自由中被折向它(参看3854节)。
西缅以之为名的“耶和华听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顺从,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唯独从主所获得的意愿中的信。这一点从许多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看哪,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听他”表对祂有信,并遵行祂的诫命,因而拥有意愿中的信。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因为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约翰福音5:25, 28)
“听见神儿子的声音”表对主的话拥有信,并意愿它们。凡拥有意愿之信的人都会接受生命,所以经上说“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又: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他的声音。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2-3, 16, 27)
“听声音”明显表出于意愿之信而顺从。又:
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约翰福音18:37)
此处的意思也一样。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他们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9, 31)
“听从摩西和先知”表知道包含在圣言中的事,对圣言拥有信,因而也表示意愿这些事。因为有信而不意愿,就是看见而不听从;而有信且意愿,就是既“看见”又“听从”。这就是为何“看见”和“听见”这二者在圣言各处一起被提及,看见表示通过“流便”所描绘的事,听见表示通过“西缅”所描绘的事,因为这二者如兄弟与兄弟那样联结在一起。
“看见”和“听见”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我用比喻对他们说话,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但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巴不得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马太福音13:13-17;约翰福音12:40;以赛亚书6:9)
马可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为什么因为没有饼就议论呢?你们还不省悟,还不明白吗?你们的心还是愚顽吗?你们有眼睛,看不见吗?有耳朵,听不见吗?(马可福音8:17-18)
路加福音: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别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加福音8:10)
以赛亚书:
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使你们能看见。(以赛亚书42:18)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昏迷;能听的人,耳必得听闻。(以赛亚书32:3)
又:
你眼必看见你的教师,你的耳必听见一句话。(以赛亚书30:20-21)
又: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必居高处。(以赛亚书33:15-16)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住在悖逆的家中,他们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有耳朵可以听,却听不见。(以西结书12:2)
这些经文都提到“看见”和“听见”这二者,因为一个跟随另一个而来,也就是说,“看见”所表示的认知中的信之后接着就是“听见”所表示的意愿中的信。否则,只提一个就足以了。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雅各的一个儿子以“看见”为名,而另一个儿子以“听见”为名。
“看见”表示记忆知识或认知中的信,“听见”表示顺从或意愿中的信。这来源于来世的对应关系和基于这些对应关系的有意义的符号。因为那些拥有认知和由这理解所产生的信之人属于眼部区域,而那些顺从并拥有由这顺从所产生的信之人则属于耳部区域。这一真相将从各章末尾看出来,蒙主的神圣怜悯,那里将描述大人,以及人体内的一切事物与它的对应关系。
因此,就内在意义而言,“眼”表示认知(2701节),“耳”表示顺从。就属灵之义而言,“耳”表示由顺从所产生的信,或意愿中的信。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未曾听见,未曾知道;从那时起,你的耳朵从来未曾开通。(以赛亚书48:8)
又:
主耶和华唤醒我的耳朵,使我能听,像受教者一样;主耶和华开通我的耳朵,我并没有违背。(以赛亚书50:4-5)
又:
你们要留意听我的话,就能吃那美物,你的灵魂以肥甘为喜乐;你们要侧耳而听,要到我这里来;你们要听,你的灵魂就可以存活。(以赛亚书55:2-3)
耶利米书::
现在我可以向谁说话作见证,使他们听呢?看哪,他们的耳朵未受割礼,不能听见。(耶利米书6:10)
又:
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同,你们当听从我的声音,我就作你们的神,你们也作我的子民;他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耶利米书7:23-24, 26)
又:
妇女们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你们的耳领受祂口中的话。(耶利米书9:20)
又:
你们却不倾耳而听,你们总是不听从我。(耶利米书35:15)
以西结书:
人子啊,我对你所说的一切话,要心里领会,耳中听闻。(以西结书3:10)
又:
我必以热情攻击你,他们必以忿怒办你;他们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以西结书23:25)
“割去鼻子和耳朵”表示除去对真理和良善的觉知,以及对信的顺从。撒迦利亚书:
他们却不肯听从,扭转顽固的肩头,使耳朵发沉而不听;他们心如铁石,不听律法。(撒迦利亚书7:11-12)
阿摩司书:
耶和华如此说,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两条腿或耳朵的一小片,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躺卧在床角上,或绣毯的边上,他们得救也不过如此。(阿摩司书3:12)
“抢回两条腿”表抢救良善的意愿,“耳朵的一小片”表抢救真理的意愿。“耳朵的一小片”具有这种含义,如前所述,这一点唯独从来世的对应关系和基于这些对应关系的有意义的符号可以看出来。圣言的内在意义,以及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中的宗教仪式就与它们一致。这解释了为何当亚伦和他儿子因特殊职能而成圣时,摩西被吩咐在其它事物当中,取点公绵羊的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耳尖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这种仪式就代表由信所膏的意愿,他作为祭司也要被领进这信的意愿中。谁都能意识到,这种仪式是神圣的,因为是耶和华吩咐摩西执行这项仪式,因此,将血抹在耳尖上是神圣的。但至于所表示的是哪种具体的神圣事物,这只能通过圣言中事物的内在意义得知。此处的内在意义是,用于意愿的信之神圣必须得以保存。
“耳”表示顺从,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由这种顺从所产生的信。这一点从对不愿意自由出去的奴隶所举行的仪式看得更明显。关于他们,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倘或奴仆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神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出埃及记21:6;申命记15:17)
“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永远服事或顺从。就属灵之义而言,它表示不愿意去理解真理,只愿意顺从它。相对于对真理的理解,这不是自由。
由于“耳”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对信的顺从,“听”表示顺从,故明显可知主多次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8:8;14:35;启示录2:7, 11, 29; 3:13, 22)
就至高意义而言,“听”表示圣规,“看”表示预见。这一点从“眼”和“耳”论及耶和华或主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但以理书:
我的神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我们的荒凉。(但以理书9:18)
诗篇:
神啊,求你向我侧耳,听我的言语!(诗篇17:6)
又:
求你侧耳听我,拯救我!(诗篇71:2)
又:
凭你的信实侧耳听我的恳求,凭你的公义回答我。(诗篇143:1)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啊,你曾听见我的声音;你不要掩耳不听我的哀祷、我的呼求。(耶利米哀歌3:55-56)
诗篇:
耶和华啊,我在急难的日子,不要向我掩面;求你向我侧耳;我呼求的日子,求你快快回答我。(诗篇102:1-2)
众所周知,耶和华像人那样有耳和眼,而是具有“耳”和“眼”所表示的论及神性的某种属性,即无限的意愿和无限的认知。无限的意愿就是圣规,无限的认知就是预见;这些就是当“耳”和“眼”被归于耶和华时,它们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综上所述,明显可知,西缅以之为名的“耶和华听见”在每层意义上表示什么。
9548.“要作一个灯台”表属灵天堂。这从“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灯台”是指在天堂和教会中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灯台”表示神性属灵层的原因是,摆有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表示神性属天层,这在前文已经说明。神性属天层是爱之良善,神性属灵层是源于那良善的信之真理;这二者都是从主发出的(9227节)。“灯台”指神性属灵层是由于它发出的光;因为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在天堂发光的,天使也不从任何其它源头获得光。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光”;“光”表示信,也表示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唯独来自主(参看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094, 3138, 3167, 3190, 3195, 3222, 3223, 3337, 3339, 3341, 3636, 3643, 3862, 3993, 4060, 4180, 4302, 4408, 4414, 4415, 4419, 4527, 4598, 5400, 6032, 6313, 6315, 6608, 6907, 7174, 8644, 8707, 8861, 9399, 9407节)。
“灯台”表示凭借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属灵天堂,因而也表示教会;“灯”表示信,也表示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都唯独来自主。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灯台”和“灯”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启示录:
我就看见七个金灯台,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启示录1:12, 13, 20)
又:
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5)
在这些地文,教会被称为“灯台”,凭的是来自主而存在于那里的神性真理。“灯台”表示一个教会,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教会被如此称呼是由于神性真理,这一点从经上说“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挪去”明显看出来。这真理来自主,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主被称为人子,凭的是祂的神性真理(参看2803, 2813, 3704节)。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启示录11:3, 4)
“两个见证人”是指新旧约的圣言,因为它们为主作见证;它被称为“橄榄树”,凭的是神性良善,被称为“灯台”,凭的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
在撒迦利亚书,说话的天使对先知说:
天使对先知说,你看见了什么?我对他说,我看见了,看哪,一个灯台,全是金的;其顶上有灯盏,灯台上有七盏灯,每盏有七个管子。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灯盏的右边,一棵在灯盏的左边。(撒迦利亚书4:2, 3)
这论及所罗巴伯,他将要立神殿的根基,也必完成这工;他代表主,因为主将要到来,并重建属灵天堂和教会,这些就是“灯台”所表示的,而那里的神圣真理则是“七个灯台”所表示的。
“灯台”表示信,以及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它们唯独来自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这些经文:
圣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 24)
启示录: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在第一段经文中,“灯”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光”表示信,因而也表示聪明和智慧。又:
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启示录18:23)
耶利米书:
我要夺走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这全地必然荒凉,令人惊骇。(耶利米书25:10, 11)
这论及在属灵事物上的信仰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灭绝,这种灭绝由“决不能再照耀的灯”和“要被夺走的灯的亮光”来表示。
在下列经文也一样:
恶人的灯有多少次熄灭过?毁灭有多少次临到他们呢?(约伯记21:17)
诗篇:
你必点着我的灯;耶和华我的神必照明我的黑暗。(诗篇18:28; 撒母耳记下22:29)
又:
我藉着你的诫命变得聪明,你的圣言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4, 105)
约伯记:
那时神使祂的灯照在我头上,我藉祂的光行在黑暗中。(约伯记29:3)
马太福音: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 8:16; 11:33-36)
“眼睛”在此表示信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眼睛”在内义上表示这些事物(参看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由此明显可知“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表示什么。由于“灯”表示信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智慧,所以犹大王被称为“大卫的灯”(列王纪上11:36; 15:4; 列王纪下8:19);大卫被称为“以色列的灯”(撒母耳记下21:16, 17);倒不是说犹大王是灯,也不是说大卫是灯;确切地说,他们被如此称谓,是因为“王”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6148节);“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是信仰、聪明和智慧的源头(18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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