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69.“就说,耶和华因为听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规(providence),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的意愿,在内层意义上表示顺从,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听见,在此表示唯独从主所接受的意愿中的信。这从“听见”的含义清楚可知。至于“听见”表示听的意思,这没必要解释;但“听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顺从,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意愿中的信,这一点从下文所提到的许多圣言经文,以及与视觉相比时听觉的性质明显看出来。“看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理解,在内在意义上表示认知中的信(参看3863节);它具有这些含义的原因在于,事物的本质能被人的内视看到,并由此被一种信所理解,尽管这信是仅存在于理解中的那种。然而,当所听到的话渗透内层时,它们也被转化为类似看见的某种事物,因为那时,所听到的从内层被看到。因此,“听见”也由“看见”来表示;也就是说,所表示的是属认知的事物,以及属信的事物。但听见同时会说服人相信事物的确如此,因为它不仅影响人心智的认知部分,还影响其意愿部分,从而抵达更深层。也就是说,它抵达意愿,使那人意愿他所看到的。这就是为何“听见”表示对一件事的理解,同时表示顺从;并且为何在属灵意义上表示意愿中的信。
正是由于这二者(即顺从和意愿中的信)如此潜在于“听见”中,故这些属性在日常用语中也由“聆听”、“倾听”、“注意听”来表示;因为“听”就是顺从,“听从某人”就是顺从他。因为从内层存在于某种事物里面的这些实体有时就包含在一个人说话时所用的措辞中,因为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并理解别人说话时所用那些措辞的含义;他的灵以一种方式与灵人并天使相联,语言表达最初就始于他们。而且,人经验的整个范围是这样:凡通过耳朵和眼睛,或听觉和视觉进入之物,都会进入他的认知,并通过认知进入意愿,从意愿进入行为。信之真理也是如此,它首先变成存在于记忆知识中的信之真理,然后变成存在于意愿中的信之真理,最后变成存在于行为中的信之真理,从而最终变成仁爱。记忆知识或认知中的信由“流便”来表示,这早已说明;意愿中的信由“西缅”来表示;当意愿中的信变成仁爱时,它由“利未”来表示。
“听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圣规(providence),这一点从前面关于“看见”的阐述(参看3863节)可以看出来。“看见”在至高意义上表示预见,因为主的预见是自永恒到永恒看见事情就是如此;而主的圣规则是事情应当如此的一种管理,以及人的自由朝着良善的一种折向,只要主预见人会允许自己在自由中被折向它(参看3854节)。
西缅以之为名的“耶和华听见”在内层意义上表示顺从,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唯独从主所获得的意愿中的信。这一点从许多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看哪,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5)
“听他”表对祂有信,并遵行祂的诫命,因而拥有意愿中的信。约翰福音: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因为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约翰福音5:25, 28)
“听见神儿子的声音”表对主的话拥有信,并意愿它们。凡拥有意愿之信的人都会接受生命,所以经上说“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又: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他的声音。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2-3, 16, 27)
“听声音”明显表出于意愿之信而顺从。又:
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声音。(约翰福音18:37)
此处的意思也一样。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他们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29, 31)
“听从摩西和先知”表知道包含在圣言中的事,对圣言拥有信,因而也表示意愿这些事。因为有信而不意愿,就是看见而不听从;而有信且意愿,就是既“看见”又“听从”。这就是为何“看见”和“听见”这二者在圣言各处一起被提及,看见表示通过“流便”所描绘的事,听见表示通过“西缅”所描绘的事,因为这二者如兄弟与兄弟那样联结在一起。
“看见”和“听见”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我用比喻对他们说话,是因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赛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但你们的眼睛是有福的,因为看见了;你们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为听见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巴不得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马太福音13:13-17;约翰福音12:40;以赛亚书6:9)
马可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为什么因为没有饼就议论呢?你们还不省悟,还不明白吗?你们的心还是愚顽吗?你们有眼睛,看不见吗?有耳朵,听不见吗?(马可福音8:17-18)
路加福音: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别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加福音8:10)
以赛亚书:
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你们这耳聋的,听吧!你们这眼瞎的,看吧!使你们能看见。(以赛亚书42:18)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昏迷;能听的人,耳必得听闻。(以赛亚书32:3)
又:
你眼必看见你的教师,你的耳必听见一句话。(以赛亚书30:20-21)
又:
塞耳不听流血的话,闭眼不看邪恶事的,必居高处。(以赛亚书33:15-16)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住在悖逆的家中,他们有眼睛可以看,却看不见,有耳朵可以听,却听不见。(以西结书12:2)
这些经文都提到“看见”和“听见”这二者,因为一个跟随另一个而来,也就是说,“看见”所表示的认知中的信之后接着就是“听见”所表示的意愿中的信。否则,只提一个就足以了。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雅各的一个儿子以“看见”为名,而另一个儿子以“听见”为名。
“看见”表示记忆知识或认知中的信,“听见”表示顺从或意愿中的信。这来源于来世的对应关系和基于这些对应关系的有意义的符号。因为那些拥有认知和由这理解所产生的信之人属于眼部区域,而那些顺从并拥有由这顺从所产生的信之人则属于耳部区域。这一真相将从各章末尾看出来,蒙主的神圣怜悯,那里将描述大人,以及人体内的一切事物与它的对应关系。
因此,就内在意义而言,“眼”表示认知(2701节),“耳”表示顺从。就属灵之义而言,“耳”表示由顺从所产生的信,或意愿中的信。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未曾听见,未曾知道;从那时起,你的耳朵从来未曾开通。(以赛亚书48:8)
又:
主耶和华唤醒我的耳朵,使我能听,像受教者一样;主耶和华开通我的耳朵,我并没有违背。(以赛亚书50:4-5)
又:
你们要留意听我的话,就能吃那美物,你的灵魂以肥甘为喜乐;你们要侧耳而听,要到我这里来;你们要听,你的灵魂就可以存活。(以赛亚书55:2-3)
耶利米书::
现在我可以向谁说话作见证,使他们听呢?看哪,他们的耳朵未受割礼,不能听见。(耶利米书6:10)
又:
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同,你们当听从我的声音,我就作你们的神,你们也作我的子民;他们却不听从,不侧耳而听。(耶利米书7:23-24, 26)
又:
妇女们哪,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你们的耳领受祂口中的话。(耶利米书9:20)
又:
你们却不倾耳而听,你们总是不听从我。(耶利米书35:15)
以西结书:
人子啊,我对你所说的一切话,要心里领会,耳中听闻。(以西结书3:10)
又:
我必以热情攻击你,他们必以忿怒办你;他们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以西结书23:25)
“割去鼻子和耳朵”表示除去对真理和良善的觉知,以及对信的顺从。撒迦利亚书:
他们却不肯听从,扭转顽固的肩头,使耳朵发沉而不听;他们心如铁石,不听律法。(撒迦利亚书7:11-12)
阿摩司书:
耶和华如此说,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回两条腿或耳朵的一小片,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躺卧在床角上,或绣毯的边上,他们得救也不过如此。(阿摩司书3:12)
“抢回两条腿”表抢救良善的意愿,“耳朵的一小片”表抢救真理的意愿。“耳朵的一小片”具有这种含义,如前所述,这一点唯独从来世的对应关系和基于这些对应关系的有意义的符号可以看出来。圣言的内在意义,以及以色列和犹太教会中的宗教仪式就与它们一致。这解释了为何当亚伦和他儿子因特殊职能而成圣时,摩西被吩咐在其它事物当中,取点公绵羊的血,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耳尖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这种仪式就代表由信所膏的意愿,他作为祭司也要被领进这信的意愿中。谁都能意识到,这种仪式是神圣的,因为是耶和华吩咐摩西执行这项仪式,因此,将血抹在耳尖上是神圣的。但至于所表示的是哪种具体的神圣事物,这只能通过圣言中事物的内在意义得知。此处的内在意义是,用于意愿的信之神圣必须得以保存。
“耳”表示顺从,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由这种顺从所产生的信。这一点从对不愿意自由出去的奴隶所举行的仪式看得更明显。关于他们,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倘或奴仆不愿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神那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出埃及记21:6;申命记15:17)
“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永远服事或顺从。就属灵之义而言,它表示不愿意去理解真理,只愿意顺从它。相对于对真理的理解,这不是自由。
由于“耳”在内在意义上表示对信的顺从,“听”表示顺从,故明显可知主多次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9, 43; 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8:8;14:35;启示录2:7, 11, 29; 3:13, 22)
就至高意义而言,“听”表示圣规,“看”表示预见。这一点从“眼”和“耳”论及耶和华或主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但以理书:
我的神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我们的荒凉。(但以理书9:18)
诗篇:
神啊,求你向我侧耳,听我的言语!(诗篇17:6)
又:
求你侧耳听我,拯救我!(诗篇71:2)
又:
凭你的信实侧耳听我的恳求,凭你的公义回答我。(诗篇143:1)
耶利米哀歌:
耶和华啊,你曾听见我的声音;你不要掩耳不听我的哀祷、我的呼求。(耶利米哀歌3:55-56)
诗篇:
耶和华啊,我在急难的日子,不要向我掩面;求你向我侧耳;我呼求的日子,求你快快回答我。(诗篇102:1-2)
众所周知,耶和华像人那样有耳和眼,而是具有“耳”和“眼”所表示的论及神性的某种属性,即无限的意愿和无限的认知。无限的意愿就是圣规,无限的认知就是预见;这些就是当“耳”和“眼”被归于耶和华时,它们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综上所述,明显可知,西缅以之为名的“耶和华听见”在每层意义上表示什么。
9780.“叫他们把那橄榄油拿来给你”表仁与信的良善。这从“橄榄油”的含义清楚可知,“橄榄油”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参看886节),但在此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信之良善。“橄榄油”在此之所以表示信与信的良善,是因为这油是用来点灯的,也就是用于灯台,而“灯台”表示属灵天堂(9548节),地上的属灵天堂就是属灵教会。在圣言中,“油”和“橄榄油”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在论述属天国度或属天教会的地方表示属天良善,在论述属灵国度或属灵教会的地方表示属灵良善。这些国度或教会通过它们的良善来区分。属天国度或属天教会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和相爱的良善;属灵国度或属灵教会的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和信之良善(9741节)。这些良善和源于它们的真理是整部圣言论述的主题,因为圣言完全由关于良善的教义构成,因为它完全由关于爱主爱邻的教义构成(参看马太福音22:35-40);一切良善都是爱的属性,包括信之良善,因为这良善是从爱之良善产生的,没有它就不存在。
由于圣言由关于良善的教义构成,所以人们若要理解圣言,就必须知道何为良善。但是,没有人知道何为良善,除非他照圣言过一种良善的生活。因为当有人照圣言过一种良善生活时,主就将良善注入那人的生命。然后此人就会觉察并感受到那良善,由此明白它的性质。否则,它不会显现,因为它没有被觉察到。由此可见,那些只是知道包含在圣言中的东西,说服自己相信它们都是真的,然而却不行出来的人处于哪种状态。他们没有真正意识到良善,因而也没有真正意识到真理,因为从良善才能知道真理,没有良善的真理永远不会存在,只不过是毫无生命的记忆知识而已,这些知识在来世都会消亡的。
“油”和“橄榄油”表示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们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了一个金灯台,旁边有两棵橄榄树,一棵在灯盏的右边,一棵在灯盏的左边。这是两位油之子,站在全地之主的旁边。(撒迦利亚书4:2, 3, 14)
“两棵橄榄树”和“两位油之子”是指在祂右边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在祂左边的对邻之仁的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
两个见证人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站在大地之神面前的。(启示录11:3, 4)
“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是指这两种良善,它们因来自主,故被称为“两个见证人”。
又:
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酒”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以赛亚书:
我要在旷野种上香柏树、皂荚树、番石榴树和橄榄树。(以赛亚书41:19)
耶利米书:
他们要来到锡安的高处歌唱,又流归耶和华的美善,就是小麦、新酒和油。(耶利米书31:12)
约珥书:
田荒凉,地悲哀,因为五谷毁坏,新酒干竭,油也缺乏。(约珥书1:10)
同一先知书:
禾场必满了洁净的五谷,榨池必有新酒和油盈溢。(约珥书2:24)
申命记:
我必按季节降雨在你们的地上,使你们可以收藏五谷、新酒和油。(申命记11:14)
这节经文论及“五谷、新酒和油”,但是,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所指的不是这些东西。圣言因是神性,故是属灵的,不是世俗的,所以经上不会说与地上的五谷、新酒、油有关的话,它们都是作为食物的形式而服务于肉体的,不过也是在服务灵魂的前提下。因为在圣言中,一切食物都表示天上的食物,圣餐中的饼和酒就是这样。至于此处所引用经文中的“五谷”和“新酒”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3580, 5295, 5410, 5959节);由此明显可知“油”表示什么。
这同样适用于主在世时所说的一切话,如祂论到撒马利亚人说,他来到那个被强盗打伤的人身边,给他包扎伤口,倒上油和酒(路加福音10:33, 34)。此处不是指油和洒,而是指爱与仁之良善,“油”是指爱之良善,“酒”是指仁与信之良善;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邻舍,因而是对他的仁爱。至于“酒”也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6377节)。
这同样适用于主论及十个童女的话,其中五个拿着灯,却没有油,五个拿着灯,也有油,后面五个被允许进入天堂,而前面五个被拒绝了(马太福音25:3, 4等);“灯里的油”是指在信之真理里面的爱与仁之良善;“有灯无油的童女”是指那些听到并阅读圣言,说他们相信,然而却没有因此做任何善事的人,即便行了任何良善,他们也不是出于爱良善或真理,而是出于爱自己爱世界而行的。
由于“油”表示仁之良善,所以病人也用油来抹,并得医治,如经上说到主的门徒,他们出去,赶出许多鬼,用油抹了许多病人,治好他们(马可福音6:13)。诗篇:
你要用油滋润我的头,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用油滋润头”表示赋予天上的良善。摩西五经:
耶和华使百姓得吃田间的土产;又使他们从磐石中咂蜜,从坚石中吸油。(申命记32:13)
这论及古教会;“从坚石中吸油”表示通过信之真理而充满良善。
哈巴谷书:
无花果树必不发芽,葡萄树上无出产;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哈巴谷书3:17)
此处不是指无花果树、葡萄树、橄榄树,以及田地,而是指它们所对应的天上事物,或说天上的食物资源;凡承认圣言论述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因而属于灵魂的那类事物的人,自己就能认识到这一点。但那些只思想世俗、尘世和肉体事物的人看不见内在事物,甚至不想看见它们,因为他们对自己说,什么是属灵事物?什么是属天事物?因而说,什么是天上的食物资源?当被告知,这些就是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时,他们的确会知道,但不想知道它们属于信和爱。他们不想知道,是因为他们不让这类事物进入他们的生命,因而不会走得太远,以至于获得在天上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聪明和智慧。
以西结书:
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我给你穿上刺绣的衣服。你的衣服是细麻布、丝绸和绣花的手工做的。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又拿你的绣花衣服盖在偶像上,并将我的膏油和香料摆在它们面前。(以西结书16:9, 10, 13, 18)
谁看不出,在这段经文中,所指的不是用绣花手工、细麻和丝绸做的衣服,也不是指油、蜜或细面,而是指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性事物?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耶路撒冷,而耶路撒冷是指教会;因此,所提到这几样事物是指诸如与教会有关的那类事物。显然,每个细节都表示关于教会的某种具体事物;因为圣言,也就是神性里面没有一个词是没有意义的。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3654节),至于“绣花的手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9688节),“细麻”(5319, 9469节);“细面”(2177节);“蜜”(5620, 6857节);“用水洗”(3147, 5954e, 9088节);“洗净血”(4735, 9127节)。
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他们与亚述立约,把油送下埃及。(何西阿书12:1)
这些话完全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以法莲”、“亚述”和“埃及”都表示什么;它们描述了教会成员的理解力,这理解力已经因基于记忆知识的推理而被败坏了;因为“以法莲”是指这种理解力(3969, 5354, 6222, 6238, 6267节);“亚述”是指推理(1186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9391节)。因此,“把油送下埃及”表示以这种方式玷污教会的良善。
主经常上橄榄山(路加福音21:37; 22:39),这是因为“油”和“橄榄”表示爱之良善,“山”也是(6435, 8758节)。原因在于,当主在世时,关于祂的一切都是天堂的代表;整个天堂通过它们而与主联结;因此,凡祂所行的和凡祂所说的都是神性,是天上的,最末和最低事物则是代表。橄榄山代表爱与仁之良善方面的天堂;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出去与那些民族争战。那日,祂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面前的橄榄山上。这橄榄山必分裂,山的一半向东倾斜,一半向海倾斜,成为极大的山谷;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撒迦利亚书14:3-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和祂的降临;“橄榄山”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因而表示教会,因为这些良善构成教会。教会将离开犹太民族,在外邦民族当中建立,这一事实由“这山必向东、向海、向北、向南分裂”来表示。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也有类似含义:
你们自己却要被赶到外面;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路加福音13:28, 29)
就整体意义而言,“耶和华必出去与那些民族争战”、“祂的脚必站在耶路撒冷面前的橄榄山上”表示主将出于神性之爱而与地狱争战;因为“那些民族”表示来自地狱的邪恶(1868, 6306节),祂的脚要站的“橄榄山”表示神性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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