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7.“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3872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这些话中:“这次我男人必与我联合,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如刚才所述(3875, 3876节)。这种性质就是“利未”和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三个普遍属性,或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就是仁爱。至于仁爱,情况是这样:它包含对真理的意愿在里面,并通过对真理的意愿而包含对真理的理解在里面。因为凡处于仁爱的,都拥有这些意愿并理解真理的能力。人在到达仁爱之前,必须经历一个外在阶段,也就是说,先理解真理,然后真理,直到最后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当仁爱存在于人里面时,他注目于主,主在至高意义上由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来表示。
5865.有一个灵人,不是恶灵,被允许来到一个人这里,从那里与我交谈。当来到此人这里时,他说,他能看见看似一种无生命的黑色物体,或一团无生命的黑色物质。这是他被允许看见的那人的肉体生命。然后有人说,当人被允许观看拥有信之良善之人的肉体生命时,它看上去不像一个黑色物体,而像具有木头颜色的木质物体。我通过别人的经历同样得知了这一点。一个恶灵通过基于身体感官印象,因而基于外在记忆的思维而被带入肉体状态。这时,我也看见他如同一团无生命的黑色物体。当恢复到正常状态时,他说他原以为自己仍过着肉身生活。在其它情况下,灵人都不允许看人的肉体事物,因为这些属于世界及其光;当灵人观看那些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时,它们看似纯粹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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