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7.“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3872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这些话中:“这次我男人必与我联合,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如刚才所述(3875, 3876节)。这种性质就是“利未”和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三个普遍属性,或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就是仁爱。至于仁爱,情况是这样:它包含对真理的意愿在里面,并通过对真理的意愿而包含对真理的理解在里面。因为凡处于仁爱的,都拥有这些意愿并理解真理的能力。人在到达仁爱之前,必须经历一个外在阶段,也就是说,先理解真理,然后真理,直到最后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当仁爱存在于人里面时,他注目于主,主在至高意义上由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来表示。
608.当内呼吸停止时,和现在几乎一样的外呼吸就逐渐取代了它。与外呼吸一同出现的是有声语言或发音,它们成了思维观念的载体。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们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感知事物,取代感知的是一种不同的指示,这种指示可称作良心。它虽与良心很相似,但却是介于感知和现在一些人所熟知的良心之间的一种中间物。一旦思维观念被如此包裹起来,也就是说,被包裹在有声语言里,人们就再也无法像上古之人那样通过内在人被教导,而是通过外在人被教导。因此,上古教会所受的启示被教义取代;这些教义先被外在感官接受,会在记忆中产生物质观念;思维观念能从这些物质观念中得以形成,而他们就通过并照着这些思维观念被教导。因此,随后的这个教会拥有完全不同于上古教会的心理构造。若非主将人类带入这种心理倾向或这种状态,没有人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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