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77.“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3872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这些话中:“这次我男人必与我联合,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如刚才所述(3875, 3876节)。这种性质就是“利未”和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三个普遍属性,或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就是仁爱。至于仁爱,情况是这样:它包含对真理的意愿在里面,并通过对真理的意愿而包含对真理的理解在里面。因为凡处于仁爱的,都拥有这些意愿并理解真理的能力。人在到达仁爱之前,必须经历一个外在阶段,也就是说,先理解真理,然后真理,直到最后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当仁爱存在于人里面时,他注目于主,主在至高意义上由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来表示。
891.“鸽子就再没有回到他那里”表示一种自由的状态。这从前面的阐述,尤其从以下事实可推知:鸽子或信之真理和其它鸟类,以及牲畜,包括挪亚自己,都不再因洪水的水而被关在方舟里。只要在方舟里,他就处于奴役的状态,也就是束缚或囚禁的状态,被洪水的水或虚假抛来抛去。这种状态,连同试探的状态,在前一章(7:17-18)被描述为“洪水泛滥在地上四十天,水往上长,浮起方舟,它就从地上漂起来了”、“水在地上逐渐加强,方舟漂浮在水面上”。在本章(8:15-18),人的自由状态被描述为挪亚出方舟,与他同在的一切活物,首先描述为鸽子,也就是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因为一切自由都源于信之良善,也就是源于对良善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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