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98.若不藉着内义,没有人知道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如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若有人说,基督在旷野,不可以出去;若他们说,祂在内屋中,不可以信;人子来临如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以及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那里。从字义上看,这些话和本章前、后的话一样,似乎彼此没什么关联。然而,从内义上看,它们处在最优美的次序中,当理解了“假基督”、“神迹和奇事”、“旷野”、“内屋”、“人子来临”,以及最后“尸首”和“鹰”的含义时,这优美次序就开始变得明显了。主以这种方式说话,是叫人们不能理解圣言,免得他们亵渎之。因为一旦教会荒废了,如那时它在犹太人当中的情形,人们若理解圣言,就会亵渎之。这也是为何主以比喻说话,如祂自己在马太福音(13:13-15)、马可福音(4:11, 12)、路加福音(8:10)中的教导。因为那些不知道圣言秘密的人无法亵渎圣言,唯有那些知道的人才能亵渎(参看301-303, 593, 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3398, 3402节);那些自认为有学问的人比那些自认为没有学问的人更能亵渎之。
圣言的内层现在之所以正在揭开,是因为除了少数过着良善生活、被称为选民的人外,如今教会已经如此荒凉,即如此缺乏信与爱,以至于人们虽知道并理解,却仍不承认,更不相信(参看3398, 3399节)。新教会要建立在如今能被教导的这少数人当中。不过,唯独主知道这少数人在哪里。过去,新教会总是建立在外邦人当中(参看2986节)。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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