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906

3906.“就嫉妒她

3906.“就嫉妒她姐姐”表对它不像外在真理那样得到承认的愤慨。这从“嫉妒”和“姐姐”的含义,以及“拉结”的代表清楚可知:“嫉妒”是愤慨的表达,之所以愤慨是因为她没有像利亚那样生子;“拉结”是指内在真理(参看3905节);“姐姐”,就是此处的利亚,是指外在真理,因为“利亚”表外在真理(参看3793, 3819节) 。那些正经历重生之人的经历如下:他们逐渐认识何为内在真理,但一开始并非以照之生活的那种信仰承认它。因为内在真理与属灵情感相结合,这属灵情感无法流入进来,除非外在真理预备与内在真理相对应。
以这一内在真理为例:一切良善皆出自主,凡源于人自我的,都不是良善。在重生之初,该真理能被知晓,却在信仰和行为上得不到承认;因为信仰和行为上的承认就是拥有对该真理的确是真理的洞察,和发自内心意愿它是真理的情感;每当良善被付诸行动时,情况就是这样。这种承认还包含这样的洞察:源于自我的良善必牵涉自我关注,因而将自我置于他人之上,因此蔑视他人,并对人所行的良善具有一种自我功德感。在内在真理与外在真理联结之前,这些缺陷就存在于外在真理中;并且在自我关注开始停止,对邻舍的关注开始被感觉到之前,这二者无法联结在一起。由此可见,对内在真理尚未像外在真理那样得到承认的愤慨是什么意思。

属天的奥秘 #3211

3211.“娶了利百

3211.“娶了利百加,她就作了以撒的女人,以撒爱她”表示结合,即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上之所以说利百加作了他的“女人”,而不是妻子,是因为理性层的良善与从属世层中被召唤出来并变成神性的真理之间并没有婚姻,只有一个类似婚约的约。主里面的神性婚姻本身是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并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参看2803节)。这就是为何利百加被称为“女人”,而非“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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