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06.“就嫉妒她姐姐”表对它不像外在真理那样得到承认的愤慨。这从“嫉妒”和“姐姐”的含义,以及“拉结”的代表清楚可知:“嫉妒”是愤慨的表达,之所以愤慨是因为她没有像利亚那样生子;“拉结”是指内在真理(参看3905节);“姐姐”,就是此处的利亚,是指外在真理,因为“利亚”表外在真理(参看3793, 3819节) 。那些正经历重生之人的经历如下:他们逐渐认识何为内在真理,但一开始并非以照之生活的那种信仰承认它。因为内在真理与属灵情感相结合,这属灵情感无法流入进来,除非外在真理预备与内在真理相对应。
以这一内在真理为例:一切良善皆出自主,凡源于人自我的,都不是良善。在重生之初,该真理能被知晓,却在信仰和行为上得不到承认;因为信仰和行为上的承认就是拥有对该真理的确是真理的洞察,和发自内心意愿它是真理的情感;每当良善被付诸行动时,情况就是这样。这种承认还包含这样的洞察:源于自我的良善必牵涉自我关注,因而将自我置于他人之上,因此蔑视他人,并对人所行的良善具有一种自我功德感。在内在真理与外在真理联结之前,这些缺陷就存在于外在真理中;并且在自我关注开始停止,对邻舍的关注开始被感觉到之前,这二者无法联结在一起。由此可见,对内在真理尚未像外在真理那样得到承认的愤慨是什么意思。
8938.“凡记下我名的各个地方”表每个人对主的信之状态。这从“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地方”是指状态(参看2625, 2837, 3356, 3387, 3404, 4321, 4882, 5605, 7381节),因此,“各个地方”是指每个人的状态,或与每个人同在的状态。之所以表示信的状态,是因为“耶和华的名”表示整体上藉以敬拜主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信和仁的一切事物(2724, 3006, 6674节)。所以,“记下耶和华神的名”表示来自主的仁和信与其同在或在其心里的那个人(里面的状态)。字面上的意思是,他们要在耶路撒冷献燔祭和感谢祭,因而献上他们羊群和牛群;耶路撒冷是耶和华为他们所选的敬拜祂的地方,也是“祂记下祂名的”地方。然而,根据内义,所指的不是地方,而是有仁和信在里面的每个人;因为“地方”在内义上不是指地方,而是指状态;“名字”也不是指名字,而是指信仰和敬拜;因此所指的是一个处于从主接受信的一种状态的人。此外,在耶路撒冷,就是通过燔祭和感谢祭来敬拜主的地方,教会的一切都具有代表性。这就是为何圣言中的“耶路撒冷”和启示录中的“新耶路撒冷”表示主的教会;主的教会存在于每一个处于从主接受仁与信的一种状态的人中。因为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个教会,而有教会在其中的许多人则组成总体上的教会。由此也明显可知,“凡记下我名的各个地方”表示每个人的信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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