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13.“拉结说,看哪,我的使女辟拉”表属世真理与内在真理之间的肯定方法。这从“使女”(maidservant)和“婢女”(handmaid)的含义,以及“辟拉”的代表清楚可知,“使女”(maidservant)和“婢女”(handmaid)是指对属于外层人(exterior man)的认知的情感(1895, 2567, 3835, 3849节),由于这种情感是用来联结内在真理与属世或外在真理的方法,故“使女”在此表示它们之间的肯定方法;“辟拉”是指该方法的性质。就内义而言,拉结和利亚为生育后代而送给雅各作妾的这两个使女无非代表并表示某种服务的事物,在此代表并表示充当联结内在真理与外在真理手段的某种事物,“拉结”代表内在真理,“利亚”代表外在真理(3793, 3819节)。事实上,此处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描述了十二种总体或基本事物,人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期间,便通过这些事物被引入属灵和属天之物。
实际上,当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即从死人变成活人,或从属肉体的变成属天堂的时,他会在主的引领下经历许多种状态。这些总体状态由“十二个儿子”,后来由“十二个支派”来指定。因此,“十二个支派”表示信与爱的全部事物,如前文所见(3858节)。因为总体包含一切具体和个体细节,而细节都与总体有关。当人正在重生时,内在人要与外在人联结,故内在的良善与真理要与外在人的良善与真理联结,因为人凭真理与良善而为人。若没有方法,这些不可能联结在一起。这些方法就是诸如从这一方获得某种事物,又从那一方获得某种事物的那类事物,并且具有这样的效果:人越靠近这一方,那一方就越处于从属地位。这些方法就是“使女”所表示的,拉结的使女是指内在人那一方的方法,而利亚的使女是指外在人那一方的方法。
结合须有方法,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属世人凭自己压根就不赞成属灵人,而是与属灵人如此不合,以至于完全反对它。因为属世人关注并热爱自我和尘世,而属灵人则不关注自我和尘世,除非有助于在灵界发挥功用,因而他关注它的服务并出于功用和目的而热爱它。当地位高升,从而高人一等时,属世人便觉得自己有了生命;而属灵人在谦卑,因而在成为最小的时才觉得自己有了生命。只要高位作为方法能使他服务邻舍、整个社会和教会,他也不会鄙视高位。然而,属灵人思想他所晋升的重要地位,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他作为目的所关注的功用。属世人的幸福在于比别人更富有,拥有世俗的财富;而属灵人的幸福在于拥有真理与良善的认知,这些真理与良善便是他所拥有的财富,尤其在于照着真理实践良善。然而,他并不鄙视财富,因为财富能使他在世上提供服务。
从这几点考虑明显可知,属世人的状态和属灵人的状态因其目的不同而彼此对立,但这二者仍能彼此结合。当外在人的事物处于从属地位,并服从内在人所关注的目的时,这种结合就会产生。因此,为了人能变得属灵,外在人的事物有必要变得顺服,从而脱去支持自我和尘世的目的,披上支持邻舍和主国度的目的。若不通过方法,绝无可能脱去前者,披上后者,这二者也无法联结。这些方法就是“使女”,特别是使女所生的四个儿子所表示的。
第一个方法就是肯定内在真理,或对内在真理的肯定的方法;也就是说,肯定这的确是内在真理。这种肯定态度一旦到来,人便处于重生的开始阶段;良善从内在起作用,并通向肯定的灵。这良善无法流入否定态度,甚至无法充满怀疑的态度,直到这态度变得肯定。在此之后,这良善便显现在情感中;也就是说,它使此人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开始以之为乐,先是以认识这真理为乐,然后以照之行动为乐。以这一真理为例,即:主是人类的救赎。如果此人不针对该真理发展肯定的态度,那么他从圣言或教会所学习,并储存在其属世记忆的记忆知识当中有关主的一切事物就无法与他的内在人,也就是那里能成为信之真理的真理结合。因此,情感也无法流入,甚至无法流入这有助于此人救赎的真理总体上的方方面面。但是,一旦他发展一种肯定的态度,那么无数事物就会加添,并充满所流入的良善。因为良善不断从主流入,但那里若没有肯定态度,它就不被接受。故肯定态度是第一个方法,可以说是从主所流入良善的第一个居所。所有其它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也是如此。
9475.“和香料的焚香”表为了愉悦的感知。这从“焚香”和“香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焚香”是指被愉悦感知到的敬拜的事物,如感恩、崇拜、祈祷等行为;“香料”是指令人愉悦的信之真理,因为它们源于良善。事实上,甜味照它们的芳香而表示令人愉悦之物;凡令人愉悦之物都是凭通过真理而显明的良善而如此的。正因如此,“香料的焚香”表示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愉悦感知。下面这些话列举了合成这焚香的香料,并描述了它的制作过程:
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白松香;这馨香的香料和净乳香。你要将这个作成香,用盐调剂,洁净而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儿捣得极细,放一些在会幕内法柜前。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要以这香为圣,归耶和华。(出埃及记30:34-37)
香坛和烧香本身被描述如下:
你要作一座烧香的坛。要用纯金把坛包裹。要把坛放在施恩座前法柜上面的幔子前面,亚伦要每早晨在坛上烧香料作的香;他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傍晚之间,他也要烧这香。(出埃及记30:1-8; 37:25-29; 40:26, 27)
别处:
亚伦进圣所,要拿香炉,从坛上盛满火炭;又拿一捧捣细的香料,都带入幔子内。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3, 12, 13)
由于“香”表示诸如来源于通过真理而显明的良善的敬拜行为,如来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所有事物一样,所以火是从坛上取的;因为“祭坛的火”表示神之爱的良善(934, 4906, 5071e,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852节)。因此,当火从任何其它源头取得时,他们便遭瘟疫而死亡(利未记10:1, 2; 民数记16:45-48);因为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火,或“凡火”表示不属神的爱。
来源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信的这类事物,如感恩,崇拜和祈祷,由“香”来表示,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下列经文: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悦纳。(诗篇141:2)
启示录:
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碗;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启示录5:8)
又:
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那香的烟从众圣徒的祈祷中上升。(启示录8:3, 4)
“香”之所以表示这类事物,是因为它们属于思维,因而属于口唇。不过,在玛拉基书,“素祭”表示属于情感,因而属于心的事物: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在列族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素祭。(玛拉基书1:11)
摩西五经中的“燔祭”也表示这些事物:
利未人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他们要把香放在你鼻孔里,把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此处“香”表示诸如属于思维和口唇,与信之真理有关的那类事物;“素祭”和“燔祭”表示诸如属于情感和心,与爱之良善有关的那类事物。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向别神烧香”(耶利米书1:16; 44:3, 5)、“向偶像烧香”(以西结书8:11; 16:18),以及“向巴力烧香”(何西阿书2:13)则表示由信之虚假所产生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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