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15.“使她生子在我膝下”表内在真理情感的承认,结合就始于这种情感。这从“生子”和“膝”或“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子”是指信仰和行为上的承认(参看3905节);“膝”或“大腿”是指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3021节),因而是指属于信之真理与爱之良善结合的事物;因为真理与良善的这种结合是主国度中最根本的婚姻。因此,“生子在我膝下”表对“拉结”所代表的内在真理的一种承认。古人通过妻子的同意而承认使女或婢女所生孩子的合法地位,他们承在妻子膝下以便得到承认。这一习俗源于古教会,因为古教会的敬拜在于宗教仪式,而这些仪式是属天和属灵之物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在古教会,由于“生子”表示对真理的承认,而“膝”表示婚姻之爱,因而表示出于情感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所以,当妻子不生育时,便采纳了这种仪式,以防止她代表不能复活得生命的死人(照刚才所述,3908节)。
就内义而言,这些话表示由情感所产生的肯定或承认的第二层级。因为若要产生结合,情感必须存在于承认或肯定中。事实上,一切结合都通过情感产生,因为没有情感,真理就没有任何生命可言。例如,知道以下真理,即:当爱邻舍,仁爱就在于此,并且属灵的生命在于仁爱,却没有情感,即没有发自内心对它们的意愿,就纯粹是记忆知识。没有情感,这些真理就没有生命;不管人有多么了解它们,他仍不会爱他的邻舍,而是爱自己胜过邻舍,并且过着一种属世的生活,而非一种属灵的生活。他的属世情感统治属灵情感,并且只要属世情感占统治地位,人就被称为“死的”,因为他里面所拥有的生命是天堂生命的反面,而天堂生命才是真正的生命。
6667.“严严地”表没有任何怜悯。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事实上,刚才(6666节)所说的那些人没有怜悯,因为他们没有对邻之爱,只有自我之爱。看似存在于他们中间的对邻之爱无非是自我之爱。因为只要别人偏向他们,也就是说,站在他们那一边,他们就会爱他;但是,只要他不偏向他们,或不站在他们那一边,他们就会弃绝他;即便他以前曾是他们的朋友,他们仍仇恨他。像这样的态度就隐藏在自我之爱中,尽管它们没有在世上,而在来世表现出来;在来世,它们会公然爆发出来。它们之所以在那里爆发出来,是因为在那里,外在被拿走;当它们被拿走时,就能看见一个人内在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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