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1.“拉结说,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表公义和怜悯;在内在意义上表信仰的神圣;在外在意义上表生活的良善。“赐我一个儿子”表这真理得到承认。这从“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为我伸冤”表示主的公义,这一点显而易见,无需要解释;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怜悯,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主通过公义审判所有人,出于怜悯垂听所有人。祂通过公义审判,是因为祂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出于怜悯垂听,是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垂听。祂通过公义审判那些不接受神性良善的人,出于怜悯垂听那些接受的人。然而,祂在审判时既通过公义,同时也出于怜悯。因为一切神性公义都包含怜悯在里面,如同神性真理包含神性良善在里面。不过,这些奥秘太过深奥,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故蒙主的神圣怜悯,它们将在别处予以充分解释。
“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仰的神圣。这是因为与真理有关的信仰对应于神性公义;而神圣,也就是良善,对应于主的神性怜悯;此外,审判或判决与信之真理有关(2235节)。由于论到神时说祂“伸冤”(judged),故它表示良善或神圣。由此明显可知,这两个词(即“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信的神圣,同时表示公义和怜悯。由于这二者合在一起表示一个单一实体,故它们通过“也”这个词连在一起。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是出于对应,因为生活的良善对应于信仰的神圣。若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什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从字义上看,这两个词并不那么搭配,以至于呈现给理解力一个完整的观念。
在本节和接下来直到“约瑟”那几节,经上用的是“神”之名,而在此前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之名。原因在于,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之人的重生;而此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天之人的重生。因为当论述的主题是信之良善,也就是属灵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神”;而当论述的主题是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耶和华”(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节)。因数前一章讲述了雅各儿子的出生,直到犹大;在那里,犹大代表属天之人(参看3881节);本章则继续讲述这些儿子的出生,直到约瑟;而约瑟代表属灵之人,如下面两节所述(30:23, 24)。在前一章,经上直到犹大都是用耶和华的名(参看29:32, 33, 35);在章,直到约瑟都是用神这个名(30:6, 8, 17, 18, 20, 22, 23);后来又用“耶和华”,因为所论述的主题从属灵之人转到了属天之人。这就是藏在这些话里的奥秘;若不通过内义,也不知道何为属天之人,何为属灵之人,没有人能知道这个奥秘。
序 言
(注:拉丁文第三卷)
那些只停留于字义,不从圣言里解释它的其它经文中寻找内义的人受了何等大的迷惑,从大量异端邪说的存在很清楚地看出来,其中每个异端邪说都从圣言的字义来证明自己的信条。这从疯狂和地狱般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基于主对彼得所说的话而制造的大异端看得尤其清楚:
我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5-19)
严守字义的人以为这些话是指着彼得这个人说的,如此大的权柄被赐给了他。尽管他们十分清楚,彼得只是一个极为简单的人,从来没有行使过这种权柄,并且行使这种权柄将是对神性的攻击。即便如此,疯狂和地狱般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仍促使他们为自己篡夺地上和天上的这种权柄,让自己成为神。因此,他们根据字义来解释这段经文,并为自己的解释激烈辩护。而事实上,这些话的内义是,拥有这种权柄的,是对主的信本身,然而也不是信,而是作为信之源头的主;对主的信本身只存在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里面。在对“彼得”所说的这些话中,“磐石”表示那信,如在圣言的其它所有地方一样。教会正是建造在那信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也正是那信拥有天国的钥匙,它关闭天堂,以防止邪恶和虚假进入,并向良善和真理打开天堂。这就是这些话的内义。
十二使徒和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一样,都只代表这信的各个方面(577, 2089, 2129, 2130e节)。彼得代表信本身,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仁之良善(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他们的代表类似代表性的犹太和以色列教会中,雅各头三个儿子流便、西缅和利未的代表,这从圣言中的上千处经文清楚看出来。正因彼得代表信,所以上述这些话是对他说的。由此明显可知,那些照字面解释一切的人把自己和同他们在一起的其他人拽入何等的黑暗,如那些如此解释对彼得所说的这些话,利用它们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权柄,并为自己篡夺它的人所行的。
第二十二章
2760.约翰在启示录如此描述内义上的圣言: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凭借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段描述的每个部分都体现了什么。显然,它们各自都是代表,并具有一个灵义,如:“天开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骑白马的是圣言,祂就是系圣言的主,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对每句话的解释明显可知,此处描述的是内义上的圣言。“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只在天堂,并被那些天堂向他们打开,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对主之信的人看见。“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内层方面的圣言的理解。下文表明,“白马”具有这种代表和意义。“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和系圣言的主,这是显而易见的。祂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表示因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良善而发光的神性真理。“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的一切事物。“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内义上的本质。“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对内层上的圣言拥有一种理解的人。“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爱和源于爱的信存在于这些人里面。“在祂衣服和大腿上写着的名”表示真理和良善。从启示录的这几节经文和上下文明显可知,大约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内义将被打开。这一章(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在这末期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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