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1.“拉结说,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表公义和怜悯;在内在意义上表信仰的神圣;在外在意义上表生活的良善。“赐我一个儿子”表这真理得到承认。这从“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为我伸冤”表示主的公义,这一点显而易见,无需要解释;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怜悯,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主通过公义审判所有人,出于怜悯垂听所有人。祂通过公义审判,是因为祂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出于怜悯垂听,是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垂听。祂通过公义审判那些不接受神性良善的人,出于怜悯垂听那些接受的人。然而,祂在审判时既通过公义,同时也出于怜悯。因为一切神性公义都包含怜悯在里面,如同神性真理包含神性良善在里面。不过,这些奥秘太过深奥,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故蒙主的神圣怜悯,它们将在别处予以充分解释。
“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仰的神圣。这是因为与真理有关的信仰对应于神性公义;而神圣,也就是良善,对应于主的神性怜悯;此外,审判或判决与信之真理有关(2235节)。由于论到神时说祂“伸冤”(judged),故它表示良善或神圣。由此明显可知,这两个词(即“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信的神圣,同时表示公义和怜悯。由于这二者合在一起表示一个单一实体,故它们通过“也”这个词连在一起。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是出于对应,因为生活的良善对应于信仰的神圣。若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什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从字义上看,这两个词并不那么搭配,以至于呈现给理解力一个完整的观念。
在本节和接下来直到“约瑟”那几节,经上用的是“神”之名,而在此前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之名。原因在于,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之人的重生;而此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天之人的重生。因为当论述的主题是信之良善,也就是属灵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神”;而当论述的主题是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耶和华”(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节)。因数前一章讲述了雅各儿子的出生,直到犹大;在那里,犹大代表属天之人(参看3881节);本章则继续讲述这些儿子的出生,直到约瑟;而约瑟代表属灵之人,如下面两节所述(30:23, 24)。在前一章,经上直到犹大都是用耶和华的名(参看29:32, 33, 35);在章,直到约瑟都是用神这个名(30:6, 8, 17, 18, 20, 22, 23);后来又用“耶和华”,因为所论述的主题从属灵之人转到了属天之人。这就是藏在这些话里的奥秘;若不通过内义,也不知道何为属天之人,何为属灵之人,没有人能知道这个奥秘。
4050.我从上方的天窗先是看到一张面孔,不过,它很快又缩回去了;就在这时,我又看到一颗小星星在左眼区域附近,之后又看见许多闪着白光的小红星星。后来,我看见一座没有屋顶的房子的墙,并且只在左边有;最后看见像星空那样的东西。由于看到这些事物的地方是恶人所在之处,所以我以为会有某些丑陋可怕的景象展现给我。但是,这墙很快就消失了,星空也消失了,然后有一口井出现了,从井里冒出亮白的云彩或蒸汽。似乎还有其它东西从这井里涌出来。
我便询问这些事物表示并代表什么,被告知,这代表脑中的垂体柄,星空所代表的脑本身就在垂体柄上面。我之后所看到的东西是容器,这容器由井来表示,就叫做垂体柄;而从中冒上来的云彩或蒸汽则是经过垂体柄并从中流出的淋巴。我还被告知,这种淋巴有两种:一种与生命物质混合,属有用淋巴之列;一种与浆液性物质混合,属排泄淋巴之列。
接着,我被指示属该区域者的性质,不过,是极坏的那种。我还看见他们四处奔走,专注于他们所看到的人,关心一切事,并把他们所听来的事讲给别人听。他们总是疑神疑鬼,烦躁不安,与在里面来回流动的淋巴极为相似。他们的推理就是他们所代表的那里的液体。不过,这些灵人属于中间类型的。
然而,与排泄淋巴有关者则是那些把属灵真理拖至世俗事物,并在那里玷污它们的灵人。例如,他们听到有关婚姻之爱的事后,就把它用到淫乱和通奸的行为上,从而把婚姻之爱的事拖到这些东西上。其它一切事也一样。这些灵人出现在前面,离右边有点距离。不过,属于良善那类的灵人则与刚才(4049节)所描述的灵人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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