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1.“拉结说,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表公义和怜悯;在内在意义上表信仰的神圣;在外在意义上表生活的良善。“赐我一个儿子”表这真理得到承认。这从“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为我伸冤”表示主的公义,这一点显而易见,无需要解释;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怜悯,这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主通过公义审判所有人,出于怜悯垂听所有人。祂通过公义审判,是因为祂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出于怜悯垂听,是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垂听。祂通过公义审判那些不接受神性良善的人,出于怜悯垂听那些接受的人。然而,祂在审判时既通过公义,同时也出于怜悯。因为一切神性公义都包含怜悯在里面,如同神性真理包含神性良善在里面。不过,这些奥秘太过深奥,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故蒙主的神圣怜悯,它们将在别处予以充分解释。
“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仰的神圣。这是因为与真理有关的信仰对应于神性公义;而神圣,也就是良善,对应于主的神性怜悯;此外,审判或判决与信之真理有关(2235节)。由于论到神时说祂“伸冤”(judged),故它表示良善或神圣。由此明显可知,这两个词(即“神为我伸冤”和“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信的神圣,同时表示公义和怜悯。由于这二者合在一起表示一个单一实体,故它们通过“也”这个词连在一起。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也是出于对应,因为生活的良善对应于信仰的神圣。若没有内义,没有人能知道“神为我伸冤,也听了我的声音”表示什么。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从字义上看,这两个词并不那么搭配,以至于呈现给理解力一个完整的观念。
在本节和接下来直到“约瑟”那几节,经上用的是“神”之名,而在此前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之名。原因在于,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灵之人的重生;而此前几节论述的主题是属天之人的重生。因为当论述的主题是信之良善,也就是属灵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神”;而当论述的主题是爱之良善,也就是属天之人的属性时,经上就用“耶和华”(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节)。因数前一章讲述了雅各儿子的出生,直到犹大;在那里,犹大代表属天之人(参看3881节);本章则继续讲述这些儿子的出生,直到约瑟;而约瑟代表属灵之人,如下面两节所述(30:23, 24)。在前一章,经上直到犹大都是用耶和华的名(参看29:32, 33, 35);在章,直到约瑟都是用神这个名(30:6, 8, 17, 18, 20, 22, 23);后来又用“耶和华”,因为所论述的主题从属灵之人转到了属天之人。这就是藏在这些话里的奥秘;若不通过内义,也不知道何为属天之人,何为属灵之人,没有人能知道这个奥秘。
940.住在这个地狱的,大多是龌龊贪婪的犹太人。当他们来到其他灵人中间时,他们的存在感觉就像老鼠的臭味。关于犹太人,让我来说一说他们的城市和荒漠中的强盗,以表明他们死后的境况何等悲惨,尤其那些龌龊贪婪,并且由于与生俱来的傲慢,认为自己是唯一的选民,从而与自己相比看不起他人的犹太人。
由于他们活在肉身时就梦想并确认这种错误观念,即:他们注定要进入耶路撒冷,并占有圣地,却不想知道新耶路撒冷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所以当他们进入来世时,他们的幻觉使他们看见一座城,在欣嫩子谷或火坑左侧,稍靠前一点,他们大批涌入其中。然而,这城又泥泞又恶臭,因此被称为肮脏的耶路撒冷。他们在那里的街道上四处奔跑,嚎啕大哭,污垢和烂泥没过脚踝。他们亲眼看见这些城,包括街道。这些东西如在晴朗的白天一样呈现在他们面前。我自己也数次看见过这些城。
有一次,一个皮肤黝黑的灵人从这个肮脏的耶路撒冷出来,出现在我面前,城门似乎打开了。有星星在他周围流荡,尤其在他的左侧;在灵人界,灵人周围流荡的星星表示虚假;但当星星不四处流荡时,意思就不同了。他走到我跟前,把自己贴在我的左耳上部,似乎用嘴碰了碰,好与我说话。他说话时,声音似乎是从别人,而不是从他那里发出的;而事实上,他在自己里面说话,却仍能让我听到并明白。他说他是犹太人的拉比,在那个泥泞的城市生活了很长时间。他还说,无论你走到哪里,那城的街道上全是污垢和烂泥,并且除了烂泥外什么也吃不到。
我问他作为一个灵人,为什么想吃东西;他回答说,他的确吃了,当他想吃东西的时候,除了烂泥外什么也没给他,这让他非常难过。他声称他没有找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因此求问他该怎么办。我将这三人的一些情况告诉了他,并补充说,寻求他们是枉然,即便找到他们,他们也决不能给他提供任何帮助。提了一些更深层的问题后,我说,不可寻求任何人,唯独寻求主,祂是弥赛亚,在世时曾被他们这些犹太人轻蔑地弃绝。我接着说,祂统治整个天堂和整个大地,帮助唯独来自祂。这时,他急切地反复问道:“主在哪里?”我说,祂无处不在,祂听见并知道我们所有人。但就在这时,其他一些犹太灵人把他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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