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2.“赐我一个儿子”表这真理得到承认。这从“儿子”和“赐一个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489, 491, 533, 1147节);“赐一个儿子”是指赐下这真理,这等于是承认它;因为被承认的一切真理都是主的恩赐。“赐一个儿子”和“生子”的含义相同,“生子”表示承认(参看3905, 3915, 3919节)。
5604.“你打发童子与我同去”表他要依附于他,也就是说,依附于“犹大”所代表的教会良善。这从“打发与他同去”的含义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打发与他同去”是指依附于他,而非其他人,因为下文经上说“我为他作保。你可以从我手中追讨他”;便雅悯,即此处的“童子”,是指内层真理,如刚才所述(5600节)。之所以用“童子”这个词,是因为在圣言中,当与外在事物相比时,内层事物被称为“童子”或孩子,因为内层中的纯真超过外层中的,纯真由“小孩子或婴孩”,以及“童子或孩子”来表示(5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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