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64.“给她起名叫底拿”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底拿所代表并表示的根本性质就包含属于有良善存在于其中的信仰之教会的一切事物,如前所述。这一点同样从她名字的衍生物明显可知,因为在原文,“底拿”表示判断或审判(judgement)。在圣言中,“审判或判断”论及信之真理(参看2235节);“审判或判断”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的神圣,在外在意义上表示生活的良善(3921节)。这些事物属于教会。
1499.“于是法老为了亚伯兰的事就吩咐人(将他送走了)”表示记忆知识或事实离开了主。这从“法老”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是指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人”是指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如前所示(158节)。由于此处提到的“人”属于“法老”,即记忆知识或世俗学问,所以他们表示支持这种知识的理解力的事物。至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离开主,情况是这样:当属天事物正在与通过直觉所获知的真理结合,并且这真理正在变得属天时,一切空虚的事物都会自行消散;这是属天之物的一种内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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