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5.“当日,拉班把有纹的、有点的公山羊都挑出来”表那些散布于邪恶与虚假当中并与其混杂的良善之真理被单独挑出来,它们属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这从“挑出来”、“公山羊”、“纹”和“斑”的含义清楚可知:“挑出来”是指单独挑出来;“公山羊”是指良善之真理,如下文所述;“纹”(party-colored)是指散布于邪恶当中并与其混杂的事物,也如下所述;“斑”是指散布于虚假当中并与其混杂的事物,如前所述。此处之所以先提及“公山羊”,然后提及“母山羊”,是因为“公山羊”表示良善之真理,“母山羊”表示真理之良善;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如前所述(3995节)。
在圣言中,公和母被仔细区分开来,这一点从祭物和燔祭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明确规定了当献的是公羔羊还是母羔羊,是母山羊还是公山羊,是母绵羊还是公绵羊等等。由此清楚可知,公表示一种事物,母则表示另一种事物。一般来说,“公”表示真理,“母”表示良善。故此处“公山羊”表示良善之真理,随后提到的“母山羊”表示与这些真理结合的良善。公与母之间的这种区别也解释了为何经上说他把有纹的公山羊挑出来,而不像母山羊那样,把有点的挑出来;因为“纹”表示散布于邪恶当中并与其混杂的真理;而“点”(speckled)表示散布于邪恶当中并与其混杂的良善(3993节)。准确来说,与邪恶混杂的真理属于理解或认知,而与邪恶混杂的良善属于意愿。这就是二者彼此间的区别。它们都出自“拉班”所表示的良善,这一点从公山羊和母山羊都取自拉班羊群的事实明显可知。因为在圣言中,“羊群”表示良善与真理,或也可说,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人,因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
这个奥秘无法进一步予以解释,因为它无法清晰呈现给尚未在良善与真理上得到指教,同时得到启示的心智。事实上,人必须知道何为 良善之真理,源它们的是哪种良善,以及这一事实:如此众多的各种事物是从此处拉班所代表的这种良善当中单独挑出来的。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的人不知道每种良善都包含无数事物,事实上所包含的事物如此众多,以致连最有学问的人也几乎无法将它们分门别类。因为既有通过真理所获得的良善,以及由这些良善所生的真理;也有反过来又通过这些真理所获得的良善;还有从良善所生的真理,这些真理也是以一个系列而存在的。既有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也有与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所述(3993节);它们的这种混杂和相互调和如此各异,并且多种多样,以至于数不胜数。它们也照着人们所经历的一切生命状态而各异,而生命的这些状态一般照着这些人的年纪,尤其照着他们的各种情感而各异。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明白,如此众多的各种事物能从“拉班”的良善中被挑选出来;其中有一些与雅各的儿子们所表示的真理联结;有一些则被留下;其它的便源于这些留下的。不过,如前所述,这些事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无法被理解,除非心智在良善与真理上得到指教,同时得到启示。
42.创世记1:21.神就造出大鱼,和诸水滋生的各样爬行的活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有翅膀的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
如前所述(40节),“鱼”表示记忆知识,这记忆知识现在被从主所获得的信激活了,从而具有生命力。“大鱼”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子类别就来自这总类别;因为宇宙中没有一物不属于某个总类别,这个总类别允许特殊类型存在并持续存在。先知书多次提到大鱼,或鲸鱼或海怪,它们在那里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埃及王法老因代表人类智慧或聪明,也就是总体上的知识,故被称为大鱼。如以西结书:
看哪,埃及王法老,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鱼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我为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另一处:
你要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对他说,你就像海中的大鱼,冲出江河,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这些话表示那些想利用记忆知识,因而想凭自己进入信之秘密的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祂刚硬巨大有力的剑惩罚利维坦,就是那伸长的蛇,惩罚利维坦,就是那弯曲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以赛亚书27:1)
“杀海中的大鱼”表示这些人甚至连一般事实,或真理的一般原则都不知道。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吞灭我,惹我烦乱,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大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耶利米书51:34)
换句话说,“尼布甲尼撒”吞灭了在此被称为“美味”的一切信之真理,就像大鱼吞了约拿一样。就约拿的情况来说,“大鱼”表示那些拥有为纯记忆知识的信之知识的总纲,狼吞虎咽吞吃它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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