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15.“将皮剥成白纹,使枝子露出白的来”表由真理的内在能力所产生的排序。这从“剥皮”和“剥”,以及“白”和“枝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剥皮”(stripping)和“剥”(strips)是指剥掉外在真理,以便让内在真理露出来,因而如同裸露或剥皮;“白”是指真理(3993, 4007节);“枝子”(rod,即杖或棍)是指能力(4013节),在此是指内在能力,因为枝子在树皮下面。由真理的内在能力所产生的排序是指内层人作用于外层人,也就是属灵人作用于属世人的能力。属世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排序皆出自属灵人,也就是从主经由属灵人,事实上经由那里的真理而来。因为主流入属灵人或内层人的良善;并且是经由那里的真理流入属世人。但主并非直接经由良善流入属世人,除非这人已经重生。因此,属世人里面的一切排序,都是由内层人产生的。属世层,即属世人绝无可能以其它任何方式被排序,也就是重生。
这种排序是由内层人产生的,这一事实从人对真理的承认明显可知。除非内层人作出这种承认,否则它就不是承认;除非良知也作出这种承认,就是由内层人,以及觉察所作出的对真理的承认,否则它不是承认。由于这种排序是由内层人通过真理产生的,故能力被归于真理,并被归于表示能力的“杖”,以及也表示能力的“手”(3091节);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得到证实。不是说真理凭自己拥有能力,拥有能力的是良善,因而是出自良善的真理,也就是从主经由良善而来的真理。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由真理的内在能力所产生的排序是什么意思。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所表示的是祂自己的能力;事实上,神性拥有自己的能力,因为这能力并非出自其他人。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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