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44.代表无非是属灵事物在属世事物中的形像,当前者在后者里面准确呈现出来时,这二者就相对应。然而,人若不知道何为属灵维度,只知道何为属世维度,就会以为这种代表和随之产生的对应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会对自己说,属灵之物如何能作用于物质?但是,他若认真思考自己里面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事,就能对这些事获得某种概念;也就是说,他若思考意愿如何能作用于身体的肌肉,并产生实际动作;以及思维如何能作用于发声器官,驱动肺、气管、喉、舌和唇,从而产生言语;还有情感如何能作用面部,在那里呈现出自己的形像,以致由此常常就知道另一个人在思想和意愿什么。这些例子可以给出代表和对应的某种概念。由于这类事物在人里面产生,而没有任何事物凭自己持续存在,只能通过某种其它事物存在,而这某种其它事物又通过某种其它事物存在,最终通过那首先的存在,故那些享有某种相当程度的判断力之就能推断出,人与天堂,以及天堂与主,就是那首先的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5317.“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对属世层先前所拥有权柄的一种确认。这从“法老”的代表,以及“戒指”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戒指”是指确认,如下文所述;“手”是指权柄或能力(参看878, 3091, 3387, 4931-4937, 5296节)。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示属世层放弃它之前所拥有的权柄;如下文所说的把它“戴在约瑟的手上”表示属世层将一切权柄都交给属灵层的属天层。“手上的戒指”表示对权柄的确认,这一事实从圣言的相应经文不容易看出来,因为除了路加福音外,别处都没有提到手上的戒指;在路加福音,耗尽一切所有的浪子的父亲对仆人说:
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路加福音15:22)
此处“戒指”也表示对家里诸如儿子所拥有的那种权柄的一种确认,如刚才所述。手上戒指的这一含义从自古时流传下来,一直传到我们这里的习俗明显看出来,如订婚和结婚,以及就职典礼时的习俗,那时就要把戒指戴在手上。这些戒指也表示对权柄的确认。此外,也是戴在手上的带印戒指或印章(耶利米书22:24)也表示同意和确认(参看48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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