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52.此外,脑与大人的对应关系是这样:那些其最初意图指向良善的人与脑中那些系初始物、被称作腺体或皮质的部分相关系;而那些其最初意图指向真理的人则与脑中那些从这些初始物发出、被称作纤维的部分相关联。然而,不同之处在于:与右侧脑相对应的,是那些处于对良善的意愿,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意愿之人;而与左侧脑相对应的,则是那些处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理解,并由此处于对它们的情感之人。这是因为在天上,那些在主右手边的人所行的良善源于意愿;而那些在主左手边的人所行的良善则源于理解或认知。前者就是那些所谓的属天之人,后者则是那些所谓的属灵之人。
128.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由主通过天使被带往宇宙中的一个星球,陪同的还有这个星球的一些灵人。我们朝右方前行,持续了两个小时。在我们太阳系尽头附近,先是出现一片闪亮但很厚的云,之后一股炽热的烟雾从一道巨缝中冒出来。这是一道巨大的鸿沟,在那一侧将我们太阳系与某些星系隔开。这股炽热烟雾看上去在相当长的距离处。我被带领从它中间穿过;然后,我下面的那道鸿沟或裂缝出现了许多人,他们都是灵人。灵人看上去都是人形,并且是实实在在的人。我还听见他们彼此说话;但没能获知他们来自哪里,是何性质。不过,他们当中的一个对我说,他们是守卫,防止灵人未经允许就越过这个星系进入宇宙中的另一个星系。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也得到证实。因为陪同我们的一些灵人未被允许越过,结果一到达那个大鸿沟,他们就开始大声疾呼,说他们快要死了,就像垂死挣扎的人。于是,他们便停在鸿沟的这一侧,无法再往前走了,因为从鸿沟冒上出来的炽热烟雾包围并折磨他们。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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