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054

4054.脑就像天堂

4054.脑就像天堂,属于系功用的目的领域;因为凡从主流入的,都是关注人类救赎的目的。这就是在天上掌权,并由此同样在脑中掌权的目的;因为人的心智所在的脑关注身体中的目的,以便身体能服务于灵魂,而灵魂能成为永恒的幸福。但有些社群并没有着眼于任何功用的目的,只是男女朋友混在一起,在那里享乐;因此他们完全是自我放纵,除了自己外不关心任何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公共场合,他们的目的都是那样。如今,这类灵人所组成的社群之多,超乎任何人的想象。他们一靠近,其气场就开始运转,并摧毁其他人里面对真理与良善的情感。一旦这些情感被毁,这些灵人便体验其友谊的快乐。
这些就是脑中的堵塞物,他们在那里引发愚蠢行为。由这类灵人组成的许多社群与我同在,我通过一种迟钝、呆滞和情感的丧失察觉到他们的临在。我还与他们交谈过几次。他们就是害虫和祸根,尽管他们在世上的日常生活中,一直表现得良善、迷人,彬彬有礼,富有才华;因为他们知道如何行事得体,如何由此渗入进来,尤其渗入友情。至何谓好朋友,或什么才是好的友谊,他们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悲惨的命运正等着他们。结局是:他们活在肮脏中,并且活在如此的愚蠢中,以致在他们身上,人类理解事物的能力几乎毫无存留。因为正是目的构成人,目的如何,此人便如何;因而他死后的人类理解能力就如何。

属天的奥秘 #4527

4527.我曾与一些

4527.我曾与一些离世后几天的人交谈过,那时他们因初来乍到,故所在的光和尘世的光几乎没什么区别,这使他们怀疑他们是不是从其它源头获得这光。因此缘故,他们被带到天堂的入口,那里的光更明亮;他们便从那里与我交谈。他们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光;然而,这光即便在我们的太阳落下后仍会出现。此时,令他们感到惊讶的是以下事实:灵人居然有用来看见的眼睛,因为他们活在肉身时,以为灵人的生命是纯粹的思维,完全脱离了任何主体。他如此认为的原因在于,他们不能思想任何思维的主体,因为他们没有看到它。既如此,他们就不可避免地认为,灵人因是纯粹的思维,故必与包含它的身体一道消散,犹如一阵风或一团火,除非主以奇迹般的方式把它凝聚起来,并使其保持存在。那些被带到天堂入口的灵人还发现,对于死后生命,有学问的人如何轻易陷入错误;除了亲眼所看到的外,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不信任何事物。因此,他们惊奇地发现,他们不仅拥有思维,还拥有视觉和其它一切感觉。更令他们惊讶的是,他们觉得自己完全就像人,能看,能听,能彼此交谈,能触摸并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部位,并且这一切比活在肉身时更敏锐、更完美。对此,他们感到震惊的是,活在世上的人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他们为人类因不信这类事而对它们的无知感到遗憾,尤其同情那些比其他人拥有更多光明的人,也就是那些身在教会并拥有圣言的人。
其中有些人认为人死后就像鬼魂,他们因自己所听说的鬼魂而确认这种观点是真的。但他们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鬼魂无非是某种粗俗的生命本能,先从身体生命散发出来,而后又沉入尸体,并在这个过程中熄灭了。然而,有人认为,他们不会复活,直到最后审判之时,就是这个世界被毁灭的时候;届时,他们将与身体一同复活,尽管这身体已化为灰尘,但那时仍能聚拢起来;他们便以这种方式与他们的骨肉一同复活。他们因对于最后的审判或世界的毁灭已徒劳等候了数个世纪,故陷入一种错误想法:他们根本不会复活;永远不会思想他们从圣言所学到,并且有时还会引用的东西;声称当人死亡时,他的灵魂就交在神的手里,至于是在幸福的人当中还是在不幸的人当中,则取决于他已经习惯的生活;他们也想不起主所说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话。但这些新来的灵人被告知,每个人死后即面临最后的审判;那时,他觉得自己被赋予一个身体,和在世时一样,并享有如此处那样的各种感觉,只是更加纯粹、敏锐和完美;因为肉体事物对它不再有任何限制,属尘世之光的事物也不再使属天堂之光的事物变暗。因此,他现在如同生活在一个被净化的身体中;在来世,他绝无可能携带一具诸如在世时所拥有的那种骨肉之躯,因为这会使他再度被地上的尘埃所包裹。
我曾与一些人谈论这个话题,就在他们的尸体被埋葬的当天;透过我的眼睛,他们看到自己的尸体,棺材和葬礼。然后,他们说,他们正在抛弃这具身体;这身体曾为他们在世时履行功用而服务于他们,而如今他们活在一具为在如今的世界履行功用而服务于他们的身体中。他们也很想让我把这些话告诉他们那正在哀悼的亲人;但我得到的答复是,如果我真这么做了,他们只会嘲笑,因为凡无法亲眼看到的东西,他们都认为不存在;因此,他们会把我说的话视为幻觉。事实上,人们无法被引领相信,正如世人用自己的眼睛看见彼此,灵人也是用自己的眼睛看见彼此;世人若不用自己的灵眼,就看不见灵人;当主打开他的内视时,他就会看到他们,如向先知们所行的,他们就看见了灵人和天使,还看到天上的众多事物。不过,值得怀疑的是,现在活着的人即便那时也看到它们,会不会相信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