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104

4104.“把他的儿

4104.“把他的儿子和女眷都扶上骆驼”表真理和对它们的情感之提升,以及它们在一般事物里面的有序排列。这从“儿子”、“女眷”和“骆驼”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女眷”,就是此处的拉结和利亚,以及使女,是指对真理、对认知和对记忆知识的情感,如前所示;“骆驼”是指属世层中一般的记忆知识(参看3048, 3071, 3143, 3145节)。
不知道有关代表和对应情况的人无法相信“把他的儿子和女眷都扶上骆驼”这句话具有这种含义。在他看来,它们似乎太过遥远,以至于不会吸纳并包含任何灵义在里面;因为他思想的是儿子,女眷和骆驼。但以属灵方式看到并感知所有这类事物的天使不会思想儿子,一提到儿子,他们想到的是真理;他们也不思想女眷,一提到女眷,他们想到的是对真理、对认知,以及对记忆知识的情感;他们同样不思想骆驼,而是思想属世层里面的一般事物。因为这就是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天使的思维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内在属灵人活在肉身时的思维方式,尽管外在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由于同样的原因,已重生之人死后进入同样的思维方式,并能与天使一起思考和交谈,并且根本不用教;如果他原来没有这种内在思维,这是绝无可能的事。思维具有这样的特性是由于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的对应关系。由此可见,圣言的字义虽是属世的,但仍包含属灵之物在自己及其每一个细节里面,即包含属于内在或属灵思维和由此衍生的言语,换句话说,就是诸如存在于天使的思维和言语中的那类事物。
至于真理和对它们的情感之提升,以及它们在一般事物里面的有序排列,情况是这样:当永生和主国度的事物被认为比肉身生命和尘世国度中的事物更重要时,真理和情感就被提升。当人承认前者是首先和最重要的,后者是次要和从属的时,他所知道的真理,以及他对这些真理的情感就被提升。因为此人在何等程度上被带入含有聪明智慧在里面的天堂之光,属于尘世之光的事物对他来说,就在何等程度上变成形像,可以说成为镜子,他在这镜中看到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当此人视肉身生命和尘世国度的事物比永生和主国度的事物还要重要时,情况刚好相反。如当他以为后者不存在,因为他没有看见它们,也没有人从那里来报告有关它们的事时;以及当他以为即便它们真的存在,他也不会比别人更糟糕时;并且当他确认这些想法,过着世俗的生活,完全鄙视仁与信时的情形。对这种人来说,真理和对它们的情感没有被提升,而是要么被窒息,要么被弃绝,要么被败坏。因为他居于属世之光,而天堂之光丝毫不流入属世之光。由此明显可知,真理和对它们的情感之提升是什么意思。
至于这些真理和情感在一般事物里面的有序排列,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事实上,人越认为天堂事物比尘世事物重要,其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就越照着天堂的状态按秩序被排列,以致它们在属世层中看上去如同天堂事物的形像和镜子,如前所述,因为它们是相对应的代表。正是目的实现这种有序排列,也就是说,主通过此人所关注的目的实现这种有序排列。因为有三样事物依次而来,即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产生原因,并通过原因产生结果。因此,目的如何,所产生的原因就如何,出于这些原因的结果就如何。对人来说,目的构成至内在的事物;原因构成中间或居间事物;结果构成终级事物,被称为末后或终级目的。结果还构成被称为一般性的事物。由此可见,在一般事物里面的排列是什么意思,即:当永生和主国度的事物被视为目的时,一切中间或居间的目的或原因,和一切终极目的或结果就照着这目的本身按秩序被排列。这一切都在属世层里面,因为结果在那里,或也可说,一般事物在那里。
凡有点判断力,并且对这个问题给予思考的成年人都能意识到,他活在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世国度。他还能意识到,属灵国度是内在,属世国度是外在;因而意识到他能认为这个国度比另一个重要,也就是说,能更关注这个国度而不是那一个;因而他视之为目的,或认为更重要的那一个向他掌权,或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如果他以属灵国度,也就是构成属灵国度的事物为目的,并认为属灵国度比属世国度更重要,那么,他就会承认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以及随之确认这爱与信,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观念是首先和最重要的;因为这些属于该国度。在这种情况下,其属世层里面的一切事物就会照着该国度的事物而被有序分布和排列,以便它们能服从和顺从。但当人以属世国度,也就是它所包含的事物为目的,并认为它们更重要时,他就会毁灭一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以及一切信。事实上,他会发展到视这些事物一文不值的地步;反而使尘世之爱和自我之爱,及其所属一切成为最重要的。在这种情况下,其属世层里面的一切事物便照着这些目的而被排列,从而与天堂事物完全对立。他以这种方式将地狱带到自己里面。视为目的就是去爱,因为一切目的属于爱,凡他所爱的,他便视为目的。

天堂与地狱 #58

58.最后,必须说明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属天的奥秘 #10109

10109.“他们要

10109.“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表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吃”和“赎罪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10106节);“赎罪之物”是指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之物(9506节)。之所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身上既有虚假,也有真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同样既有虚假,也有真理。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同在的虚假是邪恶的虚假,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歪曲了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死的。而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在的虚假则作为真理被接纳,因为这些虚假被良善调节,变得温和,并被应用于良善的功用或目的;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良善之真理,这些真理是活的。关于虚假和真理的这两个种类,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243, 2408, 2863, 4736, 4822, 6359, 7272, 7437, 7574, 7577, 8051, 8137, 8138, 8149, 8298, 8311, 8318e, 9258, 9298节)。
  由于“吃含有赎罪之物的圣物”表示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所以凡不洁之人都严禁吃这些东西;因为不洁表示被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事实上,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这是因为,邪恶从地狱上来,良善从天堂下来;天堂不可能在地狱所在之处,因为它们彼此截然对立,水火不容。因此,为叫天堂,就是来自天堂的良善能占据一席之地,地狱,就是来自地狱的邪恶必须移走。由此可见,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一个人自己的。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是指良善在意愿中的植入,因为良善在成为一个人的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能说变成他自己的了。一个人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理解力仅在它源于意愿的程度内才是这个人。事实上,凡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都形成这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的一部分,或说属于这个人的爱,并由此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并称其为良善;此外,当他做他所意愿的事时,感觉它就是良善。那些成为理解力的一部分,但同时没有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事物,其情形则不然。还要知道,将良善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仅仅是指他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就是他通过重生被赋予的一种能力。因此,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与他同在的主的。他在允许自己退离邪恶的程度内而被保持在良善中。正因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就不可能变成他自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传给他,所以经上禁止不洁之人吃献祭的肉和饼;因为这种吃代表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如前所述。
  不洁之人以死刑被禁止吃圣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那肉;吃了祭肉的灵魂身上若有不洁净必从民中剪除。灵魂若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的爬行之物,吃了感恩祭的肉,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7:19-21)
  所有这些外在的不洁净都代表内在的不洁净,也就是属于人的邪恶;它们就是存在于其意愿中的邪恶,通过他实际所过的生活而变成了他自己的。
  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的另一处有进一步的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人,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能使任何人不洁净的人,就是他一切的不洁净,摸了这种东西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就不可吃圣物。他用水洗身,日落的时候,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凡外人不可吃圣物,与祭司同住的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一个灵魂,是他的银子买的,那灵魂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他们也可以吃他的食物。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男人,一个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被休,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利未记22:4-13)
  很明显,所有这些条例都用来表示更内在的考虑,也就是说,它们意味着圣物传给那些处于接受状态的人,那时他们将这些事物变成自己的。“凡外人不可吃”表示教会中那些不承认主,因而未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这一条例表示那些处于没有信之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为了回报而行善的人。那些用银子买来和生在家中的人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那些皈依的人,以及那些由于信和爱而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外人,就不可吃这一条例表示没有与教会真理结合的良善不能将神圣事物变成它自己的。然而,一个寡妇或被休的人若没有种,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不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移走后,那良善就能变成人自己的,只要没有任何东西从它们的结合孵化或生出来,变成一个人的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这些具体条例的内义明显看出来。
  遗传之恶并不妨碍任何人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也有所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体过长的人,折脚折手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睾丸压伤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利未记21:17-23)
  如前所述,这些话表示遗传之恶,每一种瑕疵都代表某种具体的邪恶。这些人之所以不可献上食物,也不可像祭司那样挨近祭坛,是因为如此他们这样做的话,人们就会看见这些瑕疵,也就是这些邪恶,那些被看见的事物就会形成某种代表;如果这些瑕疵隐藏起来,它们无一会发生。因为尽管就其内层而言,祭司、利未人或百姓都不洁净,但只要他们表面上清洗干净,仍被称为洁净,也被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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