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47.创世记31:31, 32.雅各回答拉班说,因为我怕呀;我说,恐怕你把你的女儿从我强夺去。至于你的神明,你在谁那里搜出来,谁就在我们弟兄面前不得存活;你在我这里搜到什么,就拿去。原来雅各不知道拉结偷了它们。
“雅各回答拉班说,因为我怕呀;我说,恐怕你把你的女儿从我强夺去”表若分离在那良善的自由中,或经那良善自由同意进行,状态的性质,因为就对真理的情感而言,这会造成伤害。“至于你的神明,你在谁那里搜出来,谁就在我们弟兄面前不得存活”表那真理不是“拉班的”,“拉班”的真理不可能居于“雅各的”良善中。“你在我这里搜到什么,就拿去”表属于那良善的一切事物都已被分离出去。“原来雅各不知道拉结偷了它们”表它们属于对内层真理的情感。
8862.“神所说的话”之所以表示为天上和地上之人的神之真理,是因为十条诫或十诫,以及随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和命令的律例,是诸如不仅为了地上的人,还为了天上的人的那类真理。一切话,也就是来自主的一切真理不只是为了世人,同时还为了天使,因为它们穿过天堂,由此传到地上。但它们在天上听上去不像在地上,因为在那里,它们以属灵的形式存在,而在地上,则以属世的形式存在。至于那些处于属灵形式的事物与那些处于属世形式的事物相比,其性质如何,这从圣言的一切细节,无论内在意义上的还是外在意义上的,明显看出来。内在意义上的事物是属灵的,但外在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事物是属世的。后者适合世人,而前者适合天上的天使。
这一真相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神性本身所差遣的圣言从祂经由天堂传到地上。当它抵达地上时,就是适合人类的真理,人类活在尘世和肉体事物当中。而在天上,它适合天使,天使活在属灵和属天事物当中。圣言因具有这样的性质,故本身是神圣的;因为它包含属天堂和神性之物在里面。这一真相从十诫很清楚地看出来。谁都能看出,这些诫命是地上众所周知的那类律法;如当尊敬父母,不可杀人、奸淫、偷盗,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因此,以色列民族仅凭属世之光可能早就知道这些律法;因为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它们呢?然而,耶和华却亲自降临来宣布它们,并且是从直烧到天心的火中宣布它们。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包含在自己里面的事物要多于显现在文字上的;也就是说,它们包含诸如同时为了天堂并充满天堂的那类真理。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因为它们来自神性。这一切表明为何圣言是神圣的,以及当如何理解圣言的一点一画,甚至每个小角都是受启示的(马太福音5:18;路加福音16:17)。因此,十诫在灵义上的性质,也就是它们在天上的性质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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