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54.“就从利亚的帐棚出来,进了拉结的帐棚”表那真理的神圣。这从刚才所述清楚可知。和良善一样,真理也分为外层和内层;因为既有一个内在人,也有一个外在人。内在人的良善与真理被称作内在良善与真理,而外在人的良善与真理则被称作外在良善与真理。内在人的良善与真理如在三层天堂那样,具有三个层级。外在人的良善与真理也具有三个层级,并对应于内在良善与真理。事实上,在内在人与外在人中间也有良善与真理,也就是中间的良善与真理;因为若没有这些中间或居间良善与真理,沟通或交流是不可能的。有些良善与真理适合属世人,被称作外在良善与真理;还有些属于身体的感官良善与真理,这些是最外在的。最后提到的这些良善与真理同样具有三个层级,属于外在人,并且如前所述,它们与同样多的内在人的良善并真理相对应;对此,按照主的圣治,我将别处予以论述。
各层级的良善与真理彼此完全没,互相分离,绝不会混在一起。更内在的是构成的成分,更外在的是合成物;或也可说,更内在的是赋予形式的,更外在的是接受这形式的。尽管这些良善与真理彼此完全不同,互相分离,但在人看来,它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感官人只能看到一切内层事物,甚至一切内在事物本身仅仅是感官的,或纯粹是以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因为他从感官,因而从最外在的角度来看待事物。内层事物无法从最外在之物被看到,而最外在之物则能从内层事物被看到。属世人,也就是凭记忆知识思考的人,只知道他所思想的的属世之物是至内在的;而事实上,它们都是外在的。而相对内在的人则通过凭属世的记忆知识所揭示的分析论据进行判断并得出结论,他们以同样的方式相信这些是人所拥有的至内在之物,因为它们在他看来似乎就是至内在的。实际上,它们还在他的理性概念之下,因而相对于纯正的理性概念,它们更外在或更低层。这就是人对事物的领悟力的情形。刚才所讨论的事涉及存在于三个层级中的属世人或外在人。但如前所述,属于内在人的事物如在三层天堂那样也存在于三个层级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家中神像”所表示的真理是何情形,因为它们没有在雅各、利亚或使女们的帐棚中被找到,而是在拉结的帐棚里,也就是在对内层真理的情感的神圣里面。出自神性的一切真理都存在于神圣中,它不可能有别的情形,因为出自神性的真理都是神圣的。它凭从主所流入的情感,也就是爱而被称为神圣,并促使真理激发人的情感。
10135.“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表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对邪恶的一种类似移走。这从“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和“傍晚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从邪恶中移走,如刚才所述(参看10134节);“傍晚之间”是指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在圣言中,“傍晚或晚上”表示当信之真理处于模糊之中,爱之良善处于某种寒冷之中时,内层事物的一种状态;因为天使会经历爱和光的不同状态,就像世上一天当中的不同时辰,即早晨、正午、晚上、夜间或早晨之前黎明,又一个早晨,彼此轮转一样。当天使处于一种爱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早晨,主向他们显为一轮初升的太阳;当他们处于一种光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正午;但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晚上;之后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或某种寒冷的爱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夜间,确切地说,是早晨之前的黎明。
天使所经历的这些状态不断接踵而来,他们通过这些状态不断得以完善。但这些变化并非起因于那里的太阳,起因于这太阳的升起和落下,而是起因于天使自己的内层状态;因为他们和世人一样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内在,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外在。当他们转向内在时,就会经历一种爱和随之而来的清晰的光之状态,当他们转向外在时,则会经历一种光和随之而来的模糊的光之状态;因为外在相对于内在就是这样。这就是天使所经历的状态变化的起源。他们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状态和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天堂的太阳,也就是那个世界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它所发出的光是信之真理。因为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活的,具有生命,不像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一切,都是死。
由此可见天堂之热是什么,天堂之光又是什么;以及为何在圣言中,“热”、“火焰”和“火”表示爱之良善,“光”及其“光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自己。在天堂,主是一轮太阳(参看3636, 3643, 4321e,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 8812节);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参看3338, 3339, 3636, 3693, 4018, 5115, 6032, 6314节);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是信、聪明和智慧的源头(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由此清楚可知“早晨”表示什么,“晚上”表示什么。
不过,要知道,在本节经文中,“早晨”也意味着正午,“晚上”也意味着清晨的黎明;因为当圣言提到“早晨和晚上”时,所指的是一整天,因此“早晨”包括正午,“晚上”包括夜间或黎明。这解释了为何本节经文中的“早晨”表示一种清晰的爱和光之状态,也就是在内在人中;而“晚上”表示一种模糊的光和爱之状态,也就是在外在人中。
“傍晚之间”不是指一天的晚上和第二天的晚上之间的时间段,而是指晚上和早晨之间的时间,因而是指整个晚上或黎明,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羔羊燔祭不仅在晚上,还在早晨常常献上。由此明显可知,其它地方的“傍晚之间”所表相同,如经上说他们要在傍晚之间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6; 民数记9:5, 11),这在别处也以这些话得到解释:
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定期,献逾越节的祭。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早晨就返回你的帐棚去。(申命记16:6, 7)
“晚上”一般表示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耶利米书:
起来吧!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我们有祸了,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起来吧!我们夜间上去毁坏宫殿。(耶利米书6:4, 5)
此处“晚上”和“夜间”表示教会的末期,这时一切信和爱都被摧毁了。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撒迦利亚书14:7-9)
这论及主的降临;教会的结束就是“晚上的时候”;“光明”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类似例子出现在但以理书:
圣者对我说,要到晚上和早晨,二千三百次。(但以理书8: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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