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54.“就从利亚的帐棚出来,进了拉结的帐棚”表那真理的神圣。这从刚才所述清楚可知。和良善一样,真理也分为外层和内层;因为既有一个内在人,也有一个外在人。内在人的良善与真理被称作内在良善与真理,而外在人的良善与真理则被称作外在良善与真理。内在人的良善与真理如在三层天堂那样,具有三个层级。外在人的良善与真理也具有三个层级,并对应于内在良善与真理。事实上,在内在人与外在人中间也有良善与真理,也就是中间的良善与真理;因为若没有这些中间或居间良善与真理,沟通或交流是不可能的。有些良善与真理适合属世人,被称作外在良善与真理;还有些属于身体的感官良善与真理,这些是最外在的。最后提到的这些良善与真理同样具有三个层级,属于外在人,并且如前所述,它们与同样多的内在人的良善并真理相对应;对此,按照主的圣治,我将别处予以论述。
各层级的良善与真理彼此完全没,互相分离,绝不会混在一起。更内在的是构成的成分,更外在的是合成物;或也可说,更内在的是赋予形式的,更外在的是接受这形式的。尽管这些良善与真理彼此完全不同,互相分离,但在人看来,它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感官人只能看到一切内层事物,甚至一切内在事物本身仅仅是感官的,或纯粹是以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因为他从感官,因而从最外在的角度来看待事物。内层事物无法从最外在之物被看到,而最外在之物则能从内层事物被看到。属世人,也就是凭记忆知识思考的人,只知道他所思想的的属世之物是至内在的;而事实上,它们都是外在的。而相对内在的人则通过凭属世的记忆知识所揭示的分析论据进行判断并得出结论,他们以同样的方式相信这些是人所拥有的至内在之物,因为它们在他看来似乎就是至内在的。实际上,它们还在他的理性概念之下,因而相对于纯正的理性概念,它们更外在或更低层。这就是人对事物的领悟力的情形。刚才所讨论的事涉及存在于三个层级中的属世人或外在人。但如前所述,属于内在人的事物如在三层天堂那样也存在于三个层级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家中神像”所表示的真理是何情形,因为它们没有在雅各、利亚或使女们的帐棚中被找到,而是在拉结的帐棚里,也就是在对内层真理的情感的神圣里面。出自神性的一切真理都存在于神圣中,它不可能有别的情形,因为出自神性的真理都是神圣的。它凭从主所流入的情感,也就是爱而被称为神圣,并促使真理激发人的情感。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星空中的第六颗星球-续
10808.当时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他们星球的北部。之后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查明我是谁,是什么样的人,立刻开始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说就会阻止我接近。我发觉这是他们对所有新来者说的第一句话。但我被引导回答说,我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并且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由于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而凡来自世人、灵人和天使,也就是来自自己或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因为凡与一个人同住的良善都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他们允许我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展示了他们对存在于人里面的邪恶和从主所获得的良善如何分开的概念。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几乎接触,但仍是分开的。然而,它们似乎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被联络在一起,好叫良善能引导邪恶并遏制它,不让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折向良善所渴望的东西,而邪恶却没有意识这一点。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掌控,同时表现邪恶被良善引向良善,因而引向主所在的自由状态;事实上,他们从对良善的观念获得对主的观念,因为良善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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