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74.“无论是白日被偷的,是黑夜被偷的”表寻求功德的邪恶以同样的方式。这从“偷”或“窃取”的含义清楚可知,“偷”或“窃取”是指寻求功德的邪恶。当人将良善归于自己,以为它源于自己,并因此渴望救恩时,这种寻求功德的邪恶就会存在。这就是“偷”或“窃取”在内义上所指的邪恶。至于这种邪恶,情况是这样:凡正被改造的人都以为良善源于他们自己,进而以为他们凭自己所行的良善配得救赎。事实上,他们以为凭自己所行的良善配得救赎,就是他们以为良善源于他们自己的结果,因为这个观念粘附着那个观念。但那些允许自己重生的人不会在思维上确认这一切,或信服这类观念是正确的。相反,这些观念会逐渐被驱散。事实上,只要人在外在人中,如所有人在重生之初的情形,他不可避免地这样思想,因为他只凭外在人思考。
但是,当外在人连同其恶欲正被移除,并且内在人正开始作工时,也就是说,当主以聪明之光经由内在人流入,并由此光照外在人时,此人便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并将良善归于主,而不是归于他自己。由此可见何为良善所出自的邪恶在此所指的寻求功德的邪恶,就是人没有过错的那类邪恶,如前所述。但如果一成年,人就在思维上确认并完全信服他凭自己所行的良善配得救赎,那么现在所讨论的这种邪恶就会牢牢扎根在他里面,无法纠正。因为这种人索要主的东西,因而不接受不断从主所流入的良善;并且它一流入,他们就把它引到自己那里,引入他们的自我里面,从而玷污它。这些邪恶就是“偷”或窃取在正面意义上所表示的(2609节)。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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