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95.“拉班称那石堆为伊迦尔撒哈杜他”表就“拉班”所代表的良善那一方而言,它的性质。这从“称”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称”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在拉班所来自叙利亚的语言中,“伊迦尔撒哈杜他”表示“证据堆”(heap of witness)。在古时,这类堆是用作记号或证据,后来也用作敬拜。此处所提到的堆用作记号和证据;用作记号,是因为边界在那里;用作证据,是因为约是在那里立的,他们也不可越界害人;这一点从拉班的话明显看出来:
这石堆作证据,这柱子也作证据。我必不越过这石堆到你那里去;你也不可越过这石堆和柱子到我这里来害我。(创世记 31:52)
由此可见“伊迦尔撒哈杜他”或“证据堆”是什么意思。但就内义而言,它表示就拉班那一方,即那些处于行为良善的人,也就是外邦人那一方而言,由真理所确认的良善的性质。
2798.“亚伯拉罕取了燔祭的柴”表示公义的功德。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784节)清楚可知,因而无需进一步解释。
2798a.“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表示它,即公义的功德,与神性理性联合。这从“以撒”的代表和“放在以撒身上”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面频繁所述;“放在以撒身上”是指联合它。以撒被称为“他儿子”,是因为主的神性人身不仅从耶和华成孕,还从耶和华而生。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主从耶和华成孕;这就是为何祂在许多地方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马太福音2:15; 3:16-17; 16:13-17; 17:5; 27:43, 54; 马可福音1:10; 9:7, 9; 14:61-62; 路加福音1:31-32, 35; 3:21-22; 9:35; 10:22; 约翰福音1:14, 18, 50; 3:13, 16-18; 5:20-27; 6:69; 9:34-35, 38; 10:35-36; 20:30-31);在其它许多地方,祂称耶和华为祂的“父”。
从圣言还清楚可知,祂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然而却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出生。当祂再次出生,换句话说,变成神性时,就生命的真正存在而言,这是来自住在祂里面,并且就是祂自己的耶和华。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的合一是一个相互和互惠的过程,以便祂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参看1921, 1999, 2004, 2005, 2018, 2025, 2083, 2508, 2523, 2618, 2628, 2632, 2728, 2729节)。由此清楚可知,主用自己的能力在自己里面将人性变成神性,并在这个过程中变成公义。当主经历最内在的试探时,与神性理性联合的,是公义的功德;神性理性就是那时祂争战所用的武器,并且恶魔也正是与这神性理性争战,直到祂也荣耀了该理性。这些就是“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它们也是当这些话被阅读时,天使所感知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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