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95.“拉班称那石堆为伊迦尔撒哈杜他”表就“拉班”所代表的良善那一方而言,它的性质。这从“称”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称”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在拉班所来自叙利亚的语言中,“伊迦尔撒哈杜他”表示“证据堆”(heap of witness)。在古时,这类堆是用作记号或证据,后来也用作敬拜。此处所提到的堆用作记号和证据;用作记号,是因为边界在那里;用作证据,是因为约是在那里立的,他们也不可越界害人;这一点从拉班的话明显看出来:
这石堆作证据,这柱子也作证据。我必不越过这石堆到你那里去;你也不可越过这石堆和柱子到我这里来害我。(创世记 31:52)
由此可见“伊迦尔撒哈杜他”或“证据堆”是什么意思。但就内义而言,它表示就拉班那一方,即那些处于行为良善的人,也就是外邦人那一方而言,由真理所确认的良善的性质。
3619.“利百加对以撒说”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以及“利百加”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利百加”是指主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以撒”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由于神性良善是本质存在本身,神性真理是源于那存在的生命,主因此主要凭神性良善而为主,所以此处才说“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来自理性层的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从理解力部分流出的,而来自神性良善的感知是从意愿部分流出的。然而,来自理解力的感知并不属于理解力,而是属于流入它的意愿,因为理解力只是形式上的意愿,或意愿被赋予的形式。这就是与意愿结合时的理解力的性质。但在被如此结合之前,理解力似乎单独存在,意愿也似乎单独存在,尽管这只不过是外在与内在分离而已。因为当理解力从内在意愿并思考某事时,源于意愿的目的就会构成它的生命,并主导那里的思维。理解力之所以从目的接受生命,是因为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就是他的生命(1909, 3570节)。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从代表意义上说,人从真理感知,或说人出于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从至高意义上说,主从神性真理感知,或说主出于神性真理的感知是什么意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