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08.“雅各就指着他父亲以撒所敬畏的起誓”表出自神性人身的确认,在这种状态下,神性人身被称为“所敬畏的”。这从“起誓”和“以撒所敬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是指确认(参看2842, 3375节);“以撒所敬畏的”是指主的神性人身(4180节)。当人们起誓时,他们就是以主的神性人身之名起誓(参看2842节)。
此处之所以说“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他们父亲(即他拉)的神”和“以撒(即雅各的父亲)所敬畏的”,是因为他拉的子孙承认众多神灵;事实上,他们是偶像崇拜者(1353, 1356, 1992, 3667节)。那个家族的主要特征是,每个家庭敬拜自己的神明。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他们父亲的神”和“以撒所敬畏的”原因。虽然亚伯拉罕的家人被命令承认耶和华为他们的神,然而他们承认祂,就如同承认用来将他们与外邦人区别开来的另一个神,只是祂的名字不同而已。正因如此,他们经常向别神俯伏下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可以看出来。这种纯名义上承认的原因在于,他们唯独处于外在事物,根本不知道何为内在事物,也不想知道。
就他们的关注点而言,其教会的宗教仪式纯粹是偶像崇拜,因为它们脱离了内在事物;事实上,当脱离内在事物时,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都是偶像崇拜。然而,这些人仍有可能代表教会的纯正之物,因为代表与进行代表的人无关,只与所代表的事物有关(665, 1097e, 1361, 3147节)。但为了一个代表性教会可以产生,并且以这种方式主与人通过天堂的某种交流可以存在,把他们保持在即便不是发自内心,仅仅口头上对耶和华的承认中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当中的代表不是发自内在事物,而是发自外在事物。他们以这种方式与主交流;这与纯正教会截然不同,因为在纯正的教会,交流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因此,他们的神性敬拜对他们的灵魂根本没有任何影响,也就是说,并不能给予他们来世的祝福,只给予今世的繁华。
因此,为了把他们保持在这些外在事物中,他们当中才会有如此多的神迹发生;如果他们一直处于内在事物,这些神迹绝不会发生。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还多次通过惩罚、被掳和威胁而被强迫敬拜耶和华;尽管主不会强迫任何人进行内在敬拜,因为内在敬拜只能在自由的状态下被植入(1937, 1947, 2874-2881, 3145, 3146, 3158, 4031节)。要求他们的主要外在做法是,他们要承认耶和华的名;因为耶和华就是主,在教会的一切事物中,所代表的都是主。耶和华就是主(参看1343, 1736, 2921, 3035节)。
73.教导灵也贴近他们左侧,只是更往前。这些灵人也指责他们,但较为温和,然后教导他们当如何生活。他们看上去同样黑黑的,但不像前者那样如同乌云,而是像披上麻布。
他们被称为导师,前者被称为惩罚者。当这些灵人出现时,天使灵也会出现。他们坐在头部,以自己的方式充满它。天使灵的存在被感觉为一种柔和的呼吸,因为他们唯恐任何人因他们的靠近或流注而受到一丁点疼痛或焦虑。他们控制惩罚灵和教导灵,防止前者对此人造成的伤害超出主的许可,并要求后者讲说真理。
当一个惩罚灵与我同在时,天使也在场,不断使我的脸保持欢笑,使我嘴唇周围的区域向前推挤,我的口微微张开。当主允许时,天使很容易通过他们的流注做到这一点。他们说,他们的同在使得他们星球的居民就具有这种面部表情。
6193.由于灵人以这种方式占有形成一个人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天使则占有还要更内层的事物,以便此人与他们有最紧密的结合,所以这个人无法回避这样的觉知和感受:那在思考和意愿的,正是他自己。因为在来世,一切交流都具有这样的性质:在一个容纳相似灵人的社群,每个灵人都以为别人的东西是他自己的。因此,当善人进入天上的社群时,他们立刻进入该社群的一切聪明和智慧,并且进入得如此充分,以致他们只知道这些事物就存在于他们自己里面。一个人,以及与他同在的一个灵人也是如此。从来自地狱的灵人那里所流入的东西是邪恶与虚假,而从来自天堂的天使那里所流入的东西则是良善与真理。于是,通过这两种彼此对立的流注,人被保持在中间,从而处于自由。
由于从天使所流入的东西,都是经由人的更内层部分流入的,所以它们不像从恶灵所流入的东西那样容易被外在感觉辨识。此外,天使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从来不愿听见说,良善与真理是从他们自己那里流入的,只愿听见说,它们来自主。若有别的任何想法,他们就会愤慨,因为他们有一种非常清晰的觉知,即:这是事实。他们最喜欢的,莫过于他们的意愿和思维并非始于他们自己,而是始于主。另一方面,恶灵若被告知,他们的思维和意愿并非始于他们自己,就会恼怒,因为这种观念违背他们的爱之快乐。当被告知,生命并不在他们里面,而是流入他们时,他们更加愤怒。当这一点通过活生生的经历被展示给这些灵人,并且这种展示多次发生时,他们的确坦承这是事实,因为他们说不出违反经历的话来;但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否认了这一点,而且不愿再通过经历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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