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217

4217.“拉班就离

4217.“拉班就离开,回自己的地方去了”表藉着拉班的代表的结束。这从“回自己的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回自己的地方”是指回到以前的状态。“地方”是指状态(参看2625, 2837, 3356, 3387, 3404节)。所以,这句话表示藉着拉班的代表的结束。所说明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内在事物,内在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适合与人同在的天使来理解。例如:当圣言提到“饼或饭或粮”时,天使想到的是属灵的饼或饭或粮,而不是物质的饼或饭或粮;因此他们将饼或饭或粮理解为主,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6:33, 35)所教导的那样,祂是生命的粮。他们因理解为主,故理解为源于祂的事物,因而理解为祂对全人类的爱;同时理解为人回以主的爱;因为这两种爱会在一个思维和情感的观念中交织在一起。
以神圣状态接受圣餐之饼的人之思维与此无异;事实上,那时他想到的是主及其仁慈,是构成对祂的爱和对邻之仁的事物,而不是饼,因为他正在思想悔改和修正生活。然而,人们思想这些事的方式却因不仅存在于其思维,还存在于其情感中的神圣程度而各异。由此明显可知,当圣言提到“饼或饭或粮”时,呈现给天使的不是饼或饭或粮的概念,而是爱和关乎爱的无数事物之概念。当酒在圣言中被提及,以及在圣餐中被领受时,情况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天使根本不会思想酒,而是思想对邻之仁。正因如此,还由于人以这种方式与天堂相联,并通过天堂与主相联,故饼和酒就成了象征,将过着神圣生活的人与天堂联结起来,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结起来。
这同样适用于圣言中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圣言是联结人与主的媒介或手段。如果这样的联结媒介或手段,天堂不可能流到人那里;因为没有一个媒介或手段,联结是不可能的;相反,天堂会远离人;如果天堂远离了,任何人就再也不能被引入良善,甚至被引入物质和世俗的良善了;而是一切约束,包括外在的约束,都将被废除。因为主通过内在约束,也就是良知的约束来掌管处于良善的人;唯独通过外在约束掌管陷入邪恶的人。如果这些约束都被废除了,凡唯独被外在约束掌管的人都就会变得疯狂,就像不惧怕法律、自己的生命,也不惧怕丧失地位和利益,因而名声(这些都是外在约束)的人那样发疯,人类将因此灭亡。这解释了为何圣言存在,以及圣言的真正性质。拥有圣言的主之教会就像心与肺,没有圣言的主之教会就像从心肺获得生命的其它内在器官(参看637, 931, 2054, 2853节)。
关于大人和对应关系(续)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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