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217

4217.“拉班就离

4217.“拉班就离开,回自己的地方去了”表藉着拉班的代表的结束。这从“回自己的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回自己的地方”是指回到以前的状态。“地方”是指状态(参看2625, 2837, 3356, 3387, 3404节)。所以,这句话表示藉着拉班的代表的结束。所说明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内在事物,内在事物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适合与人同在的天使来理解。例如:当圣言提到“饼或饭或粮”时,天使想到的是属灵的饼或饭或粮,而不是物质的饼或饭或粮;因此他们将饼或饭或粮理解为主,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6:33, 35)所教导的那样,祂是生命的粮。他们因理解为主,故理解为源于祂的事物,因而理解为祂对全人类的爱;同时理解为人回以主的爱;因为这两种爱会在一个思维和情感的观念中交织在一起。
以神圣状态接受圣餐之饼的人之思维与此无异;事实上,那时他想到的是主及其仁慈,是构成对祂的爱和对邻之仁的事物,而不是饼,因为他正在思想悔改和修正生活。然而,人们思想这些事的方式却因不仅存在于其思维,还存在于其情感中的神圣程度而各异。由此明显可知,当圣言提到“饼或饭或粮”时,呈现给天使的不是饼或饭或粮的概念,而是爱和关乎爱的无数事物之概念。当酒在圣言中被提及,以及在圣餐中被领受时,情况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天使根本不会思想酒,而是思想对邻之仁。正因如此,还由于人以这种方式与天堂相联,并通过天堂与主相联,故饼和酒就成了象征,将过着神圣生活的人与天堂联结起来,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结起来。
这同样适用于圣言中的每一个细节,因此圣言是联结人与主的媒介或手段。如果这样的联结媒介或手段,天堂不可能流到人那里;因为没有一个媒介或手段,联结是不可能的;相反,天堂会远离人;如果天堂远离了,任何人就再也不能被引入良善,甚至被引入物质和世俗的良善了;而是一切约束,包括外在的约束,都将被废除。因为主通过内在约束,也就是良知的约束来掌管处于良善的人;唯独通过外在约束掌管陷入邪恶的人。如果这些约束都被废除了,凡唯独被外在约束掌管的人都就会变得疯狂,就像不惧怕法律、自己的生命,也不惧怕丧失地位和利益,因而名声(这些都是外在约束)的人那样发疯,人类将因此灭亡。这解释了为何圣言存在,以及圣言的真正性质。拥有圣言的主之教会就像心与肺,没有圣言的主之教会就像从心肺获得生命的其它内在器官(参看637, 931, 2054, 2853节)。
关于大人和对应关系(续)

天堂与地狱 #70

70.必须知道的是,

70.必须知道的是,每当一个天堂社群中的所有人一起显为一时,这一便呈现为人的样式;然而,没有哪一个社群是如同另一个人那样的人。它们就像同一个家庭的不同成员的面孔那样彼此不同,原因如前所述(47节);也就是说,它们照着它们所处并决定其形式的良善的不同种类而各不相同。在至内层或最高层天堂中心的社群以最完美、最美丽的人形显现。

属天的奥秘 #10109

10109.“他们要

10109.“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表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吃”和“赎罪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10106节);“赎罪之物”是指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之物(9506节)。之所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身上既有虚假,也有真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同样既有虚假,也有真理。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同在的虚假是邪恶的虚假,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歪曲了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死的。而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在的虚假则作为真理被接纳,因为这些虚假被良善调节,变得温和,并被应用于良善的功用或目的;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良善之真理,这些真理是活的。关于虚假和真理的这两个种类,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243, 2408, 2863, 4736, 4822, 6359, 7272, 7437, 7574, 7577, 8051, 8137, 8138, 8149, 8298, 8311, 8318e, 9258, 9298节)。
  由于“吃含有赎罪之物的圣物”表示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所以凡不洁之人都严禁吃这些东西;因为不洁表示被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事实上,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这是因为,邪恶从地狱上来,良善从天堂下来;天堂不可能在地狱所在之处,因为它们彼此截然对立,水火不容。因此,为叫天堂,就是来自天堂的良善能占据一席之地,地狱,就是来自地狱的邪恶必须移走。由此可见,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一个人自己的。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是指良善在意愿中的植入,因为良善在成为一个人的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能说变成他自己的了。一个人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理解力仅在它源于意愿的程度内才是这个人。事实上,凡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都形成这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的一部分,或说属于这个人的爱,并由此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并称其为良善;此外,当他做他所意愿的事时,感觉它就是良善。那些成为理解力的一部分,但同时没有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事物,其情形则不然。还要知道,将良善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仅仅是指他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就是他通过重生被赋予的一种能力。因此,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与他同在的主的。他在允许自己退离邪恶的程度内而被保持在良善中。正因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就不可能变成他自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传给他,所以经上禁止不洁之人吃献祭的肉和饼;因为这种吃代表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如前所述。
  不洁之人以死刑被禁止吃圣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那肉;吃了祭肉的灵魂身上若有不洁净必从民中剪除。灵魂若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的爬行之物,吃了感恩祭的肉,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7:19-21)
  所有这些外在的不洁净都代表内在的不洁净,也就是属于人的邪恶;它们就是存在于其意愿中的邪恶,通过他实际所过的生活而变成了他自己的。
  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的另一处有进一步的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人,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能使任何人不洁净的人,就是他一切的不洁净,摸了这种东西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就不可吃圣物。他用水洗身,日落的时候,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凡外人不可吃圣物,与祭司同住的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一个灵魂,是他的银子买的,那灵魂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他们也可以吃他的食物。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男人,一个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被休,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利未记22:4-13)
  很明显,所有这些条例都用来表示更内在的考虑,也就是说,它们意味着圣物传给那些处于接受状态的人,那时他们将这些事物变成自己的。“凡外人不可吃”表示教会中那些不承认主,因而未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这一条例表示那些处于没有信之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为了回报而行善的人。那些用银子买来和生在家中的人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那些皈依的人,以及那些由于信和爱而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外人,就不可吃这一条例表示没有与教会真理结合的良善不能将神圣事物变成它自己的。然而,一个寡妇或被休的人若没有种,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不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移走后,那良善就能变成人自己的,只要没有任何东西从它们的结合孵化或生出来,变成一个人的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这些具体条例的内义明显看出来。
  遗传之恶并不妨碍任何人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也有所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体过长的人,折脚折手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睾丸压伤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利未记21:17-23)
  如前所述,这些话表示遗传之恶,每一种瑕疵都代表某种具体的邪恶。这些人之所以不可献上食物,也不可像祭司那样挨近祭坛,是因为如此他们这样做的话,人们就会看见这些瑕疵,也就是这些邪恶,那些被看见的事物就会形成某种代表;如果这些瑕疵隐藏起来,它们无一会发生。因为尽管就其内层而言,祭司、利未人或百姓都不洁净,但只要他们表面上清洗干净,仍被称为洁净,也被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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