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24.器官形式不仅包括那些肉眼可见或通过显微镜所观察到的形式,还包括无法以肉眼看到或用任何人工设备所观察到的更精纯的形式。这些更精纯的形式更为内在,就是诸如属于内在视觉,在目的上属于理解或认知的那类形式。这些是无法测寻的,但仍是形式,也就是实质;因为视觉,甚至理性视觉离了某种事物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在学术界也是众所周知的,也就是说,没有实质,也就是主体,就没有任何模式,没有任何限定,也就没有以活跃的方式显现它自己的任何品质。这些无法测寻的更精纯或更内在的形式,就是那些形成并发出人的内在感官,以及产生其内层情感的形式。天上的内层事物就对应于这些形式,因为内层天堂对应于它们所发出的内在感官及其内层情感。不过,关于这些天堂及其对应关系,有很多事已向我透露,只是它们无法阐述清楚,除非各自予以单独阐述。因此,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继续阐述这个从前一卷就开始的主题,即人与大人的对应关系,以便让人最终不再凭任何推理,更不再凭任何纯粹的猜测,而是凭实际经验去了解他自己的存在状态,及其被称为灵魂的内在人,最终了解他如何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结。到那时,他将知道是什么使得人成为一个人,是什么将他与动物区别开来。另外,他将知道人如何使自己脱离与天堂并主的这种联结,并将自己与地狱联结起来。
4933.在大人里面,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是因为整个身体及其一切脏腑的力量和能力都与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身体运用臂和手来行使它的力量和能力。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肩”表示能力。关于“手”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878, 3387节);关于“臂”也具有这种含义,这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求你每早晨作我们的膀臂。(以赛亚书33:2)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10)
祂用祂有力的膀臂锤成。(以赛亚书44:12)
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以赛亚书51:5)
耶和华的膀臂啊,以能力为衣穿上。(以赛亚书51:9)
我仰望,见无人帮助;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5)
那倚靠世人、以血肉为自己膀臂的,这人该受咒诅。(耶利米书17:5)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人和牲畜。(耶利米书27:5;32:17)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我必将埃及王的膀臂打断,我必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以西结书30:22, 24-25)
耶和华啊,愿你打断恶人的膀臂。(诗篇10:15)
愿你按你膀臂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将要死的人。(诗篇 79:11)
用你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出埃及。(申命记7:19; 11:2-3; 26:8; 耶利米书32:21; 诗篇 136:12)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右手”表示至高的能力,“坐在耶和华右手边”表示全能(马太福音26:63, 64;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14:61, 6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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