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32章
最后的审判(续)
4229.我们从第三卷(系指拉丁文的第3卷)开始解释主在马太福音24章关于最后审判的预言。这些解释被放在了那一卷最后几章的开头部分,目前已解释到31节(参看3353-3356, 3486-3489, 3650-3655, 3897-3901, 4056-4060节)。概括地说,主的这些预言的内义从所给出的解释很清楚看出来,即祂预言了教会的逐渐毁灭和最终一个新教会的建立,其次序如下:
⑴教会成员不再知道何为良善与真理,反而开始彼此争论它们。
⑵他们蔑视它们。
⑶他们从心里不承认它们。
⑷他们亵渎它们。
⑸由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仍存留在某些被称为“选民”的人当中,故经上描述了那时信之真理所具有的状态。
⑹然后描述了仁的状态。
⑺最后论述了一个新教会的开始,由最后所解释的那些话来表示,即: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这些话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参看4060e节)。
2859.“亚伯拉罕就住在别是巴”表示主就是那教义本身。这从“住”和前面所解释的“别是巴”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同时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住在别是巴”就是住在教义中,但当论及主时,这句话的意思是,主是这教义;正如“住在天堂”也论及主,不仅表示祂在天堂,还表示祂自己就是天堂,因为祂是天堂的全部(551, 552节)。众所周知,主就是圣言,故主也是教义(2533节),因为一切教义都取自圣言。在圣言中,教义的全部都是从主那里获得的,并与主有关。圣言的内义只论述主及其国度,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圣言的内义论述的主题主要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在圣言中,凡涉及人的教义都与敬拜祂、爱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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