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292

4292.就内在历史

4292.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那人说,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表他们若不凭着赋予他们的新性质,就无法作为雅各(的后代)来代表。这从“雅各”和“名”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在圣言中,“雅各”是指雅各的后代(参看4281节);“名”是指性质,如刚才所述(4291节)。新的性质本身在内义上由“以色列”来表示,因为“以色列”是指属天-属灵之人,因而是指内在人(4286节)。“以色列”是指属天-属灵之人,因而是指内在人,故也指内在属灵教会。无论你说属灵之人,还是说属灵教会,意思都一样,因为属灵之人就是一个具体的教会,而众多人则是总体的教会。如果个体人不是具体的教会,就不会有任何总体的教会。在日常用语中,教会用来描述总体上的会众;为了更大的教会能够存在,会众的每个成员必是一个教会。每一个总的整体都包含类似于该整体的各个部分。
至于这个问题本身,即他们若不凭着赋予他们的新性质(这新性质由“以色列”来表示),就无法作为雅各的后代来代表,情况是这样:教会专门由雅各的后代来代表,而不是专门由以撒的后代来代表;因为以撒的后代不仅出自雅各,还出自以扫。教会更不是专门由亚伯拉罕的后代来代表,因为亚伯拉罕的后代不仅出自雅各,还出自以扫,同样出自以实玛利,还有亚伯拉罕与第二任妻子基土拉所生的儿子,即心兰、约珊、米但、米甸、伊施巴、书亚,以及这些人的儿子(参看创世记25:1-4)。由于雅各的后代坚持作代表,如刚才所示(4290节),所以他们无法作为雅各,或以撒,或亚伯拉罕来代表。他们之所以无法作为雅各来代表,是因为雅各代表教会的外在,而非内在。他们之所以无法同时作为以撒,也无法同时作为亚伯拉罕来代表,原因如上所述。
因此,为了让他们能代表教会,必须赋予雅各一个新名字,并通过这个名字赋予一个新性质;这新性质要表示内在属灵人,或也可说,内在属灵教会。这新性质就由“以色列”来表示。主的每一个教会都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如前面频繁所示。内在教会就是被代表的,外在教会就是那去代表的。此外,内在教会要么是属灵的,要么是属天的。内在属灵教会由“以色列”来代表,内在属天教会由后来的“犹大”来代表。因此,分裂也就发生了,以色列人独自为一国,犹太人也独自为一国;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问题容后再述。由此明显可知,雅各,也就是雅各的后代,无法作为雅各来代表一个教会,因为这将是唯独去代表教会的外在;他们必须也作为以色列来代表,因为“以色列”是内在。
前面各处已说明,内在是那被代表的,外在是那去代表的,这一点从人自己也可以看出来。人的言语代表他的思维,他的行为代表他的意愿。言语和行为是人的外在,思维和意愿是人的内在。另外,人的脸本身因其各种表情而既代表他的思维,也代表他的意愿。众所周知,脸因其表情而代表;因为对于诚实人来说,他们的内在状态从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来。简而言之,身体的各个部分皆代表人的意向和心智的某个方面。
教会的外在也一样,因为外在就像身体,内在就像灵魂。例如祭坛和上面的祭物,众所周知,这些都是外在事物;陈设饼、灯台及其灯盏,以及一直燃烧的火也是外在事物。人人都知道,这些外在事物代表内在事物,仪式中的其它事物也一样。这些外在事物不可能代表任何外在事物,而只能代表内在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引证明显可知。因此,“雅各”不可能代表雅各,因为“雅各”是指教会的外在;但雅各能作为以色列来代表,因为“以色列”是指教会的内在。这就是为了叫雅各的后代能扮演代表的角色所赋予的新性质的意思。

属天的奥秘 #10057

10057.“你要将

10057.“你要将第二只公绵羊牵来”表后续状态,就是在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神性真理的状态。这从前后文清楚可知。前面论述的主题是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第二只公绵羊和用它充满手;最后论述的主题是小公牛的祭牲和每日所献的羔羊燔祭。人在思考时若还有一点理性,谁看不出这些细节隐藏着天堂的奥秘在里面?否则,具有如此多仪式的祭牲和燔祭还能有其它解释吗?祭坛有必要浸满血吗?血有必要抹在亚伦和他儿子的耳垂、手上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上,以及他们的衣服上吗?就祭牲而言,肠子、肝和肾上的脂肪,连同肾本身有必要烧在坛上,剩下的则用火烧在营外,或被吃掉吗?就燔祭而言,肠子和腿有必要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烧掉吗?第二只绵羊的几个部位有必要在亚伦和他儿子的手掌上摇一摇,而其它部位则被吃掉吗?凡愿意的人,就让他扪心自问,这类要求若不包含神圣的奥秘在里面,岂不纯粹是毫不重要的世俗问题?它们若包含神圣奥秘,就必完全与天堂和教会有关,在至高意义上则与主有关;因为唯独这些是神性,故是神圣的。人们若相信圣言是神圣的,并且在每一个部分上都是受神启发的,也必相信祭牲和燔祭中的每一个惯例都涉及并包含这种奥秘在里面。然而,世人绝无可能知道这些惯例里面涉及并包含什么,除非知道这类事物在天上表示什么。然而,唯独圣言的内义教导所表示的是什么,因为内义揭示对应关系。事实上,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存在于灵界中的事物,因为前者凭后者存在并持续存在。
  但至于本章所描述的祭牲和燔祭里面包含什么,随着通过内义逐渐揭示出对应关系,这一切将会阐明。就一切神圣事物都是神性的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就代表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则是一个人的重生。关于祭牲和燔祭所吩咐的事充分描述了主之人身得荣耀和一个人重生的实际过程。为叫人们对这一过拥有某种概念,我通过诸如他们的心智能够理解的那类事物来解释它。众所周知,对眼所看见、耳所听见的事物的洞察从内在发生在一个人里面;这些事物可以说经由眼、耳从世界进入思维,由此进入理解力,因为思维属于理解力。它们若是此人所爱的那类事物,就会从那里进入意愿,然后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进入口中言语和身体行为。这就是这一切从世界经由内在人进入属灵人,又从那里出来进入世界的循环。然而,要知道,这个循环是从意愿,也就是一个人生命的至内在核心起始的,并且它从那里开始,在它的激励下走完整个过程。一个处于良善的人,其意愿是由主通过天堂来掌管的,尽管表面上看,情况不是这样。流注从灵界进入自然界,从而经由内在人进入外在人,而不是反过来;因为内在人在天堂,而外在人则在世界。
  这个循环是一个人生命的循环,故在人重生期间,他也照着这个循环重生,或说他的重生照着这个循环行进;当他已经重生时,他的生活和行为就照着它行进,或说他照着它生活和行事。因此,在一个人重生期间,构成其信的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被逐渐灌输;这些真理被植入其属世人的记忆。然后它们从这记忆转入属于理解力的思维,此人所爱的真理就变成其意愿的一部分。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意愿的一部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为人的意愿构成他的实际生命;它们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就在何等程度上成为他情感、因而他意愿里面的仁和理解力里面的信的一部分。之后,由仁和信构成的这生命就成为此人言行的源头,或说,此人从由仁和信构成的这生命说话和行事。他口中的话,以及身体行为从占据其意愿的仁而出来,并且二者都经由其理解力,因而经由其信而来。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重生的循环类似其生命总体上的循环;它同样通过来自天堂并始于主的一种流注而在意愿中开始。
  由此也明显可知,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要经历两种状态:第一种是在信之真理正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的时候,第二种是在仁之良善通过信之真理掌管他言行的时候。因此,第一种状态是从世界经由属世人进入属灵人,从而进入天堂;第二种状态是从天堂经由属灵人进入属世人,从而进入世界。如前所述,属灵人或内在人在天堂,属世人或外在人在世界。这种循环就是一个人生命的循环,因而是其属灵生命的循环。关于一个正在重生之人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可参看9274节所提到的地方。
  从前面的说明可以对主之人身的荣耀获得某种概念;因为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故如前面经常说的,一个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由此明显可知,其荣耀的第一种状态就在于将祂的人身作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第二种状态在于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行动。因为天堂和教会皆通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而得以建立;教会里的所有人都通过这神性真理重生。这些就是本章论述的祭牲和燔祭,以及关于它们的仪式所描述的事。小公牛的祭牲和第一只公绵羊的燔祭用来描述第一种状态;用第二只公绵羊的几个部位“充满手”则用来描述第二种状态;而本章最后提到的小公牛的燔祭和每天所献的燔祭则用来表示这第二种状态的延续。
  要知道,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不断进行的;因为一个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到何等程度,信之真理就被植入并与仁之良善联结到何等程度;仁之良善也在何等程度上成为此人行为的源头,或说此人后来就在何等程度上出于仁之良善行动。对人来说,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不是摆脱它们,而是将它们移走或挪走(参看868, 887, 894, 929, 1581, 2269, 2406, 4564, 8206, 8393, 8988, 9014, 9333, 9446-9451, 9938节)。但对主来说,这不是一种移走,而是一种抛弃,就是抛弃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东西,从而完全、彻底地摆脱它们,以致祂不再是马利亚的儿子(参看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预先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接下来所说的用第二只公绵羊的部位充满手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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