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4.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他的大腿就瘸了”表在这些后代当中,良善与真理完全被摧毁。这从雅各的代表和“大腿瘸了”的含义清楚可知:雅各,也就是此处的“他”,是指他的后代(参看4281节);“大腿瘸了”表示那些没有任何良善,因而没有任何真理的人(4302节)。故此处“他的大腿就瘸了”表示在这些后代当中,良善与真理完全被摧毁。
该民族的性质从主自己以比喻所说的许多话变得显而易见,就其内在历史意义而言,这些话都是指着这个民族说的,如:一个王与他的仆人算账,而这个仆人却不怜恤别人(马太福音18:23-35);还有家主的比喻,家主将他的葡萄园租给园户,就往国外去了,租户拿住他打发来的仆人,用棍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最后他打发自己的儿子去,他们把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文士和法利赛人一听到这个比喻,就知道祂是指他们自己说的(马太福音21:33-45;马可福音12:1-9;路加福音20:9-19);还有一个比喻,有一个人给仆人银子,那个领一千的人去把它埋藏在地里(马太福音25:14-30;路加福音19:13-16);那些从被强盗打伤的人身边过去之人的比喻(路加福10:30-37);大筵席的比喻,即那些被请赴大筵席的人都给自己找了各种借口,主人论到他们说,我告诉你们,先前所请的人没有一个得尝我的筵席(路加福音14:16-24);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路加福音16:19-31);那些与自己相比,看不起别人之人的比喻(路加福音18:10-14);两个儿子的比喻,其中一个儿子说,我要去葡萄园,却不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税吏和娼妓倒比你们先进神的国”(马太福音21:28-32)。
主在马太福音(23:13-39)中公开声明这个民族的品性,在这段经文的末尾,祂说:
你们自己证明是杀害先知者的子孙了,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马太福音23:13-33)
马可福音:
耶稣对他们说,以赛亚指着你们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们将人的规矩当作教义来教导,却离弃神的诫命。(马可福音 7:6-13)
约翰福音:
犹太回答耶稣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耶稣却对他们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约翰福音8:33, 44)
由于他们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他们也被称为“邪恶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毒蛇的后代”(马太福音3:7; 23:33;路加福音3:7),“毒蛇的后代啊,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马太福音12:34)。
在这个民族当中,甚至连一丝属世良善都荡然无存,这一事实就是马太福音中无花果树所表示的:
耶稣看见路旁有一棵无花果树,就走到跟前,在树上找不着什么,不过有叶子,就对树说,从今以后,你永不结果子!那无花果树就立刻枯干了。(马太福音21:19)
无花果树表示属世良善(参看217节)。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在这个民族当中,良善与真理已经完全被摧毁了。
当良善与真理从内在一无所存时,可以说它们已经被摧毁了。外在可见的良善与真理从内在的良善与真理获得自己的存在和生活,故内在良善与真理的性质决定了外在良善与真理的性质,无论后一种如何呈现在人眼前。有些人活在肉身时我就认识,那时他们看上去似乎对主、教会,对他们的国家和公众福祉,对正义公平很有热情;然而,在来世,这些人却在地狱居民之列。事实上,我震惊地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最坏者当中。原因在于,他们的内层是污秽和亵渎的,他们伪装出这种热情是为了名声,以便获得荣耀和财富,因而是为他们自己的缘故,而不是为了他们口头上所宣称的。因此,当这些外在脱去后,如人们死亡时的情形,内在就会暴露出来,人们就会看到这些人内在的样子;因为他们在世时向世人隐藏了自己的内在。这就是“良善与真理完全被摧毁”的意思。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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