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5.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感官活动分为自主的和非自主的。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大脑,而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属于小脑。总体感官活动的这两种形式在人里面被结合起来,然而它们却是不同而分离的。从大脑发出的纤维建立总体上自主的感官,而从小脑发出的纤维建立非自主的感官。来自这两个源头的纤维在名为延髓和脊髓的两个附件内联结起来,并通过这些进入身体,在那里使它的肢体、内脏和器官成形。包裹身体的部位,如肌肉和皮肤,以及感觉器官,绝大部分接受来自大脑的纤维;人通过这些而照着自己的意愿拥有感觉和活动。但包含在这些包裹物或覆盖物里面、被称为身体内脏的部位则接受来自小脑的纤维;因此人在这些部位中体验不到任何感觉,它们也不受其意愿的控制。由此在某种程度可知,何为总体上的感官活动,或一般自主的感官活动和一般非自主的感官活动。另外,要知道,总的整体必须先于任何个体部位而存在;没有总的整体,个体部位绝无可能存在和持续存在;事实上,它在总的整体里面持续存在;每一个体部位都受总的整体的性质和状态制约。这同样适用于人里面的感觉,以及活动。
10756.他们接着说,他们能察觉属赤身族类的人是否有构成真正婚姻的东西在里面;结果表明,他们是从关于婚姻的属灵观念中察觉到这一点的。这种观念被传给我,发现是这样:两个人里面的内层事物的相似性是由真理与良善、因而信与仁的结合而产生的;婚姻之爱从这种结合出来降至身体。因为属于心智的一切都以某种属世的形式表现在身体中。因此,当两个人在一个内在层面上彼此相爱,各自也出于这爱渴望如对方那样意愿和思考,从而在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的层面上与对方在一起并结合时,它就表现为婚姻之爱的形式。其心智的属灵情感由此在身体中变成属世情感,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他们还说,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存在具有婚姻性质的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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