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326

4326.有一次,我

4326.有一次,我听见一道隆隆的雷声,是从后脑勺上方相当高的地方传来的,并持续传遍整个区域。我想知道他们是谁,被告知,他们就是那些与非自主的总体感官活动有关的人。我还被告知,他们能清楚感知一个人的思想,却不愿意透露并说出它们,就像小脑能感知大脑所行的一切,却不泄露它一样。当他们公开进入后脑勺的整个区域的活动结束后,他们的活动范围就显现出来了。首先它伸向整个脸部;然后退到左脸,最后退到耳朵那一侧。这一系列活动表示自最早期以来存在于这个地球上的人类当中非自主的总体感官活动的性质,以及这种活动是如何发展的。
来自小脑的流注主要注入脸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人的意向就写在他的脸上,他的情感也呈现在脸上。这一切绝大部分是在人有意识的意愿之外发生的,如当恐惧、敬畏、羞耻、各种快乐和悲伤,以及许多其它情绪出现时的情形;它们以这样的方式为别人所知:他从这个人的脸就能知道此人里面有哪些情感,意向和心智在他里面发生哪些改变。当没有伪装在里面时,这些感觉就从小脑经由其纤维传递。我以刚才所提到的方式得到指示:在最早的时代,也就是上古之人当中,总体感官活动在整个脸部进行,但在这些时代之后,就逐渐被限制在脸的左侧,在后来时代之后,最终离开了脸部,以至于如今脸上几乎没有任何非自主的一般感官活动留下。右脸连同右眼与对良善的情感相对应,左脸连同左眼与对真理的情感相对应。耳朵所属的区域对应于没有情感的纯粹顺服。
对于其时代被称为黄金时代的上古之人来说,由于他们处于完美或完整的状态,并如天使那样活在对主之爱和相爱中,所以小脑的非自主努力在脸上表现得很明显,那时除了照着天堂流入其非自主努力,进而流入意愿的方式外,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在脸上表现出任何东西。而对于其时代被称为白银时代的古人来说,由于他们处于真理的状态,并由此处于对邻之仁,所以小脑的非自主努力在右脸并不明显,只在左脸明显。但对于他们的后代,也就是其时代被称为黑铁时代的人来说,由于他们没有对真理的情感,只有对真理的顺服,所以非自主努力在脸上不再明显,而是挪到左耳的周边区域。我被告知,小脑纤维就这样改变了它们向外进入脸部的流注,来自大脑的纤维取而代之,转到那里,现在控制来自小脑的纤维。对它们的这一切控制皆源于一种努力,即照着来自大脑的人自己意愿的指令在脸上形成表情。这些事在人看来并不明显,但凭着天堂的流注和对应关系,它们对天使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属天的奥秘 #9965

9965.“免得担当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整个敬拜的毁灭。这从“担当罪孽”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如前所述(9937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9928节);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至于此处是何情形,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9959-9961节)。此外,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 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参看5215, 6832, 7324, 7575, 7852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 20; 19:7, 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 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参看7093e, 7867, 7995, 9286-9292节);“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7836, 7997, 8001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 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9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9937节)。“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 19, 20; 24:15, 16)和以西结书(18:20; 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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