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29.一些灵人来到某个高处,据声音判断,他们似乎为数众多。我从他们流向我的思想观念和言语发现,他们似乎对任何事物都没有一个清晰概念,只有对许多事物的一个总体概念。这不由得使我认为,他们不能感知任何清晰的事物,只能感知某种总体和不清晰的事物,因而感知某种模糊事物;因为我认为总体事物必然模糊。他们的思维是总体上的,也就是说,是对同一时间所发生的许多事的思维,我能从他们流入我思维的观念清楚发觉这一点。
一个居间灵人被提供给他们,他们便通过这个灵人与我对话;因为这种总体思维若没有其他人的帮助,就无法用话语来表达。当通过居间者与他们对话时,我照自己的观点说,总体事物无法表现出对任何具体事物的一个清晰概念,只能表现出一种模糊到可以说根本不是概念的概念。但一刻钟后,他们展示了他们拥有对总体事物,以及总体事物的许多方面的清晰概念。他们特别通过观察说明这一点;他们对我的思维和情感的一切变化和不同,连同它们的最小细节观察得如此精确而清晰,以至于其他灵人不可能做得更好。我由此断定,诸如存在于那些具有少量知识,因而对一切事物都处于模糊状态之人当中的总体概念是一回事,诸如存在于那些在真理与良善上得到指教之人当中的清晰总体概念又是另一回事。因为这些真理与良善已经照它们自己的次序和系列被引入对它们的总体概况中,并以这样的方式被有序排列:这些人能从总体概况清晰看到它们。
这些灵人就是在来世构成总体和自主感官活动的人,以及那些通过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获得从总体看待事物,由此更广泛地深入思考事物,并立刻发觉事情是否如此能力的人。诚然,他们可以说在模糊中看到事物,因为他们从总体概况看待其中的事物;但这些事物在总体概况中被整理得井然有序,因此对他们来说很清晰。这种总体自主感官活动只出现在智者里面。我得知这些灵人就具有这样的特质,因为他们能在我里面看到我结论中的每一个细节,并由此对我思维和情感的内层得出结论。这些结论如此精准,以致我甚至开始害怕再思想些什么。因为他们发现了存在于我里面我却不知道的东西,然而我从他们所得出的结论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发现。我由此觉得自己不愿和他们说话,当我意识到这种不情愿时,它看似一种毛茸茸的东西,并且里面有某种事物在无声地说话。我被告知,这表示与这些灵人相对应的肉体内的总体感官意识。次日,我又和他们交谈,再一次发现他们所拥有的总体觉知不是模糊的,而是清晰的;总体事物及其状态各种各样,故具体事物及其状态也是各种各样,因为后者在次序和系列上与前者相关联。
我被告知,还要更为完美的总体自主感觉能力存在于天堂的内在气场中;当天使拥有一种总体或普遍概念时,他们同时也拥有具体概念,主在普遍当中将这些具体概念整理得井然有序,并使它们变得清晰。我还被告知,总体和普遍整体若不将个体和具体部分包括在内,就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凭这些个体和具体部分而存在,并被如此称呼;它们仅在这些部分存在于它们里面的范围内而存在。由此也明显可知,主的普遍治理若没有一切最小细节在里面,并凭这些细节而存在,根本什么也不是;就神性而言,认为存在某种普遍事物,却又拿走它的具体细节是非常愚蠢的。
9470.“母山羊毛”表由此而来的良善,也就是说,来自相爱之良善的良善。“母山羊毛”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是因为“母山羊”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纯真之良善(参看3519, 7840节);“羊毛”表示属于该良善的真理。然而,由于此处所表示的是良善,而非真理,所以原文其实没有说“母山羊毛”,只说“母山羊”,在其它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如下列出埃及记的经文:
凡手艺精巧的妇女把所纺的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细麻都拿了来。凡有智慧心里受感的妇女就纺母山羊。(出埃及记35:25, 26)
“纺母山羊”表示由母山羊毛所织成的东西。
“羊毛”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真理本身是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何西阿书:
他们的母亲行了淫乱。她说,我要随从我所爱的,我的饼、水、羊毛、麻都是他们给的。因此,到了收割的时候,我必回来收回我的五谷,也必将我的羊毛和麻夺回来。(何西阿书2:5, 9)
此处论述的是一个败坏的教会,它在此被称为“母亲”;经上所说的与她行淫乱的“所爱的”是指那些扭曲良善和真理的人;“饼和水”表示爱的内在良善和信的内在真理;“羊毛”和“麻”所表相同,不过是外在的。
但以理书:
我观看,直到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这论及就一切信之真理而言已经荒废,然后又被主恢复的教会;“宝座设立”表示它已完全荒废;“亘古常在者”是指属天良善方面的主,就是诸如存在于上古教会中的属天良善,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在圣言中,属天良善被称为“亘古”,“洁白如雪”的衣服表示它的外在真理;“如纯净羊毛”的头发表示它的外在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启示录: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3, 14)
这种真理本身是良善,因为它是属天良善的外在形式;在这些经文中,“羊毛”也表示这种真理:
大马色人就拿黑本酒和察哈尔羊毛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8)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诸如属于主的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因而代表属于真理的属灵事物,所以他的“圣衣”是亚麻布,而不是羊毛制成的;因为“亚麻布”是指属灵真理,而“羊毛”是指属天真理,相比之下,这真理是良善。因此,经上在以西结书中说: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羊毛必不临到他们身上。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亚伦的衣服不是由羊毛,而是由亚麻布制成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6:4, 32)清楚看出来。
由此可见,“亚麻布”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良善的真理;而“羊毛”表示属天真理,也就是爱之良善的真理。由于那些被赋予后一种真理的人无法被赋予前一种真理,故经上规定不可穿羊毛、亚麻布搀杂做的衣服(申命记22:11)。属天之物和属灵之物之间就存在这种区别,这二者无法在同一个人里面在一起(参看9277节所引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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