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33

433.“若杀该隐,

433.“若杀该隐,遭报七倍”表示侵犯“该隐”所表示的分离之信是完全禁止的,如4:15(392-396节)的说明。“七十个七倍”表示更加不可侵犯的东西,其后果就是诅咒或定罪,这从“七十个七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七”是一个神圣数字,这源于以下事实:“第七日”表示属天人,属天教会和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因此,在圣言中,凡出现数字“七”的地方,“七”都表示神圣之物或完全不可侵犯之物。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就论及或决定了这种神圣或不可侵犯。这同样适用于构成七个时代的“七十”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一个时代就是十年。当需要表达某种极其神圣或完全不可侵犯的事物时,人们就说“七十个七倍”,如主说,当饶恕弟兄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以此表示无论他犯多少罪,都要饶恕他;因此,饶恕是没有止境或是永远的,这就是神圣。此处,“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个七倍”表示诅咒或定罪,因为这是完全禁止侵犯的。

属天的奥秘 #5256

5256.“说,这不

5256.“说,这不在乎我”表它并非只来源于人。这从“不在乎我”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在乎我”,或不属于他,当论及“约瑟”所代表的主时,是指它并非只来源于人,而是来源于神性;因为神性预见、因而知道某个事物里面包含的东西。主在世时的确拥有预见和提供;这二者虽存在于人身里面,却来源于神性。但自祂得了荣耀之后,这些只来源于神性,因为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就是神性。就其本身而言,这人身无非是从神性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而主荣耀了的人身,或祂的神性人身,并非从神性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而是那生命的实际内在存在;由此发出之物就是生命。这就是天使们对主所持的观念;但如今基督教会成员进入来世后,思想主时几乎都如同思想其他人,或说对主的概念如同对其他人的概念。他们不仅认为主与神性分离,尽管他们的确将神性归于祂;还认为祂与耶和华分离。此外,他们还认为主与从祂发出的那圣者是分离的。诚然,他们也说“一神”,但却思想三;并实际上将神性分为三。因为他们将神性划分为独立的位格,称每个位格为神,并将一个明晰的权属归于每个位格。因此,在来世,据说基督徒拜三位神,因为他们思想三位,无论他们如何谈论一位。
  但那些曾是外邦人,并皈依基督教的人在来世只崇拜主;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不可能是别的人,只能是那在世上将自己显为一个人的至高神,这至高神就是一个神性人。他们还认为,他们若没有对至高神的这种观念,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观念,因而不能思想神,进而不能认识祂,更不可能爱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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