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66.“以扫说,兄弟啊,我的已经够了,你的仍归你吧”表默示接受,以便祂能以这种方式注入对从真理发展而来的良善的情感。这从拒绝接受所给予的事物清楚可知,因为这种拒绝暗示了愿意收下它,但以扫仍旧接受了。人拒绝,同时又接受所给予的事物,有时目的是为了使情感能被注入。这种情感也通过这种拒绝而增长,因而从思想良善发展到意愿良善。主在属灵生活上引领人所凭借的事物,和人在日常生活中用来引导别人的事物差不多。在日常生活中,拒绝接受通常是为了给予者能出于情感行事;因而不仅仅出于思维,还出于意愿行事。因为如果所给予的未被接纳,所怀的目的就落空了。因此,这个目的会敦促给予者更热切地思想它,从而发自内心意愿它
这种事在属灵生活中不如在日常生活中明显,原因在于:良善与真理正在里面结合的人,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很少;而且,正在重生的少数人没有反思这种事;也不能反思,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何为属灵良善,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真正意义上的邻舍。他们因不知道这些事,也就无法对属于信仰的真理拥有任何内在概念。此外,他们将属灵生活与日常生活分开了,并且分得那么远,以致他们不敢通过日常生活来推断有关属灵生活的任何观点。他们完全不知道以下事实:这二者是相对应的,并且属灵生活就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甚至不允许进行这样的对比。而这个问题的实际情况却是,不通过属于日常生活的事物就无法获得属灵生活的概念。因此,一旦日常生活被夺走,属灵生活就会陷入虚无,直到最终人们不再相信它的存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人们不再相信灵人与天使如世人那样彼此交往,或相互交谈,也像世人那样彼此推理高尚和得体之事,推理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只是方式更加完美;他们更不相信灵人和天使能看见、听见、互相探索、联结成各个社群并共同生活,以及许多其它类似的事。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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