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66.“以扫说,兄弟啊,我的已经够了,你的仍归你吧”表默示接受,以便祂能以这种方式注入对从真理发展而来的良善的情感。这从拒绝接受所给予的事物清楚可知,因为这种拒绝暗示了愿意收下它,但以扫仍旧接受了。人拒绝,同时又接受所给予的事物,有时目的是为了使情感能被注入。这种情感也通过这种拒绝而增长,因而从思想良善发展到意愿良善。主在属灵生活上引领人所凭借的事物,和人在日常生活中用来引导别人的事物差不多。在日常生活中,拒绝接受通常是为了给予者能出于情感行事;因而不仅仅出于思维,还出于意愿行事。因为如果所给予的未被接纳,所怀的目的就落空了。因此,这个目的会敦促给予者更热切地思想它,从而发自内心意愿它
这种事在属灵生活中不如在日常生活中明显,原因在于:良善与真理正在里面结合的人,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很少;而且,正在重生的少数人没有反思这种事;也不能反思,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何为属灵良善,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真正意义上的邻舍。他们因不知道这些事,也就无法对属于信仰的真理拥有任何内在概念。此外,他们将属灵生活与日常生活分开了,并且分得那么远,以致他们不敢通过日常生活来推断有关属灵生活的任何观点。他们完全不知道以下事实:这二者是相对应的,并且属灵生活就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甚至不允许进行这样的对比。而这个问题的实际情况却是,不通过属于日常生活的事物就无法获得属灵生活的概念。因此,一旦日常生活被夺走,属灵生活就会陷入虚无,直到最终人们不再相信它的存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人们不再相信灵人与天使如世人那样彼此交往,或相互交谈,也像世人那样彼此推理高尚和得体之事,推理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只是方式更加完美;他们更不相信灵人和天使能看见、听见、互相探索、联结成各个社群并共同生活,以及许多其它类似的事。
10618.“长久忍耐不发怒”表神性仁慈。这从“长久忍耐不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长久忍耐不发怒”是指祂长期容忍一个人的邪恶;因为“长久忍耐”表示长期容忍和忍受,而“发怒”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邪恶。当论及耶和华时,“发怒”之所以表示一个人的邪恶,是因为发怒的,是邪恶,从来不是良善;邪恶是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从来不是存在于主里面的东西;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尽管如此,愤怒还是被归于主,因为当一个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由于邪恶而受到惩罚时,在他看来情况就是如此。由于当论及耶和华时,“长久忍耐不发怒”表示长期容忍一个人的邪恶,故可推知,这句话表示神性仁慈。
关于愤怒,要进一步知道,邪恶会发怒,但良善从不发怒;因为发怒就是向别人意愿邪恶,这是良善永远不可能做的事,因为良善在于向别人意愿良善。一切邪恶都含有敌意、仇恨、报复和残忍在自己里面;邪恶就在这些里面并从这些当中获得自己的快乐。此外,邪恶仇恨良善,因为良善反对它的快乐。因此,当邪恶无法伤害良善时(邪恶总是试图如此行),它首先会感到恼怒,然后就会发怒。无论你说邪恶,还是说一个邪恶的人,意思都一样,因为邪恶存在于这人里面,如同存在于它的主体里面。邪恶因以这种愤怒的方式反对良善,故也如此反对神性;因为一切良善由于来自神性,故是与人同在的神性。这解释了为何一个邪恶的人总是向神性发怒,尽管表面上当着别人的面,他说得好像他不是。
他之所以如此说话,要么是因为假冒为善,要么是因为他希望神性在一切事上都迎合他,给他凡他想要的,甚至为了他而向他所仇恨的一切人报仇雪恨。但是,一旦他看到这一切没有发生,尤其是如果他本人因自己的邪恶而受到惩罚,他就会向神发怒,并且如此愤怒,以至于弃绝神,从心里诅咒祂。这一事实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那里,一个人照他的内在想法和愿望行事,而不是像在世时那样照他的外在伪装行事。在来世,惩罚附属于邪恶,可以说天生就在邪恶里面。“怒气”是指邪恶(参看6358, 6359节);怒气和邪恶被归于神,而事实上,它们属于人,存在于人里面,邪恶根本不来自神(9306, 10431节);邪恶自带惩罚(1857, 8214, 8223, 8226, 90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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