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03.我也曾蒙允许根据他们相对于我的位置和地方,以及他们所在的层面并在其中的距离发现和知道灵人的品质,以及他们属于身体的哪个区域。我所看到的身边这些人大部分是整个社群的使臣;因为社群自派灵人到其他灵人那里,他们通过这些灵人觉察思维和情感,以这种方式与其他人联系。不过,关于这些所谓的使臣,或使者灵,蒙主的神性怜悯,有必要详细说一说。关于他们,我发现以下事实。看上去在我头顶上和头旁边的,是那些教导人,也允许自己被教导的人;在我脑后下方的,是那些行事安静、谨慎的人;在我后背附近的,与这些人相似,但又有不同;靠近胸膛或胸部的,是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靠近两腰的,是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人;靠近双脚的,是那些属世之人;靠近脚底的,则这类人中更为低等的成员。不过,靠近我脸的,照着他们与该部位感觉器官的对应而性质各异。例如,靠近鼻子的,在感知上优胜一筹;靠近耳朵的,都是很顺服的人;靠近眼睛的,则是聪明和智慧的人,等等。
3393.“亚比米勒召了以撒来,说”表示主从教义获得的感知。这从“亚比米勒”和“以撒”的代表,以及“说”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比米勒”是指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教义(2504, 2509, 2510, 2533, 3391节);“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如前所述;“说”是指感知(1898, 1919, 2080, 2862节)。由于“亚比米勒”表示现在神性在其中被感知到的教义(3392节),所以亚比米勒也代表该教义方面的主。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关乎主。事实上,主就是教义本身,也就是圣言;祂不仅是至高意义上的圣言,还是内义,甚至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代表并表示内义,而内义则代表并表示至高意义。圣言中的每个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本质上都是它所代表或表示的事物,因此是主的神性。因为一个代表只是它所代表的人或物的一个形像,被代表的那个人就呈现在这个形像中。这一点从一个人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言谈举止仅仅是正在这个人里面,也就是在他的思维和意愿里面发生的那些事的形像,以至于言谈举止就是形式上的思维和意愿。倘若从言谈举止中拿走思维和意愿,所剩下的,就只是毫无生命的琐事,完全是非人类的。由此可见圣言的真正性质,即:它是神性,甚至在文字上也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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