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11.眼睛的每一个部位在众天堂都有自己的对应物,如这三种体液:水样液,玻璃体液和晶状液就是如此;不仅体液是这样,而且膜,甚至一切部位都是这样。眼睛的更内在部位拥有更美丽、更快乐的对应物;然而,这些对应物在此天堂和彼天堂是不同的。当从主发出的光流入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时,它在那里作为被称为仁爱的良善被接受;当这光或直接或间接流入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时,它作为根植于仁爱的真理被接受;但当这真理或直接或间接流入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时,它以属灵物质所形成的物体被接受,在那里看似天堂花园,在有些地方则看似含有宫殿的城市。这些对应物就这样一个接一个地连续呈现给天使的外在视觉。人也一样。在他的终端部位,也就是眼睛里面,所流入的真理通过眼睛的视觉以物质形式呈现自己,其物体就是可见世界中的物体。当爱与仁,因而信存在于人里面时,他的内层就具有上述对应物的性质,因为他对应于三层天堂,就像一个微型天堂。
5317.“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对属世层先前所拥有权柄的一种确认。这从“法老”的代表,以及“戒指”和“手”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戒指”是指确认,如下文所述;“手”是指权柄或能力(参看878, 3091, 3387, 4931-4937, 5296节)。由此明显可知,“法老就摘下手上的戒指”表示属世层放弃它之前所拥有的权柄;如下文所说的把它“戴在约瑟的手上”表示属世层将一切权柄都交给属灵层的属天层。“手上的戒指”表示对权柄的确认,这一事实从圣言的相应经文不容易看出来,因为除了路加福音外,别处都没有提到手上的戒指;在路加福音,耗尽一切所有的浪子的父亲对仆人说:
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脚上。(路加福音15:22)
此处“戒指”也表示对家里诸如儿子所拥有的那种权柄的一种确认,如刚才所述。手上戒指的这一含义从自古时流传下来,一直传到我们这里的习俗明显看出来,如订婚和结婚,以及就职典礼时的习俗,那时就要把戒指戴在手上。这些戒指也表示对权柄的确认。此外,也是戴在手上的带印戒指或印章(耶利米书22:24)也表示同意和确认(参看48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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