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417

4417.有一次,我

4417.有一次,我与灵人谈论生命,大意是:人凭自己根本没有任何生命可言,而是从主接受生命,尽管他似乎凭自己活着(对比4320节)。首先我们谈论了何为生命,即生命在于理解力和意愿;由于一切理解皆与真理有关,一切意愿皆与良善有关(4409节),所以对真理的明智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生命。但一些推理灵(有些灵人不得不被称为推理者,因为他们总是推理某事是否真实,这种人绝大部分在一切真理上处于模糊状态)回答说,那些没有对真理的明智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之人仍具有生命;事实上,他们相信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拥有更真实的生命。但我蒙引导回答他们说,恶者的生命在他们看来的确像是生命,但这是一种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生命。我还告诉他们,他们从以下考虑能认识到这一点,即:如果理解真理和意愿良善构成来自神性的生命,那么理解虚假和意愿邪恶就不可能构成生命。因为邪恶与虚假是生命本身的对立面。
为叫他们信服这一切,他们被指示自己的生命是何性质。当显为可见时,这生命看似炭火发出的充满烟雾的光。当居于这劣质之光时,他们只以为其思维和意愿的生命是那里唯一的生命,并且因以下事实而如此认为:他们根本看不见对真理的理解之光,也就是生命本身的光。因为他们一进入这光,自己的劣质之光就变暗,以致他们根本什么也看不清,因而什么也领悟不了。他们还被指示那时因着移除他们从虚假所得的快乐,其生命的状态变成什么样子;在来世,这种移除通过与相联的灵人分离实现。一旦分离,他们看上去脸色苍白,就像死尸的脸,以致他们可被称为死亡的形像。关于动物的生命,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个主题会有详细论述。

属天的奥秘 #10047

10047.“洒在坛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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