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425

创世记34:1-31

创世记34:1-31
1.利亚给雅各所生的女儿底拿出去,要见那地的女子们。
2.那地的族长希未人、哈抹的儿子示剑看见她,就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
3.示剑的灵魂系恋雅各的女儿底拿;他喜爱这少女,和这少女谈心。
4.示剑同他父亲哈抹说话,说,求你为我聘这女孩为妻。
5.雅各听见示剑玷污了他的女儿底拿,那时他的儿子们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沉默,等他们回来。
6.示剑的父亲哈抹出来,到雅各那里,要和他讲话。
7.雅各的儿子们听见这事,就从田野回来,人人痛心,极其恼怒,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
8.哈抹和他们谈话,说,我的儿子示剑,他的灵魂恋慕你们的女儿,求你们将她给示剑为妻。
9.你们与我们结亲,你们可以把女儿给我们,也可以娶我们的女儿。
10.你们与我们同住吧!这地都在你们面前,只管在此居住,做买卖,置产业。
11.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
12.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
13.雅各的儿子们,因为示剑玷污了他们的妹子底拿,就以诡诈回答示剑和他父亲哈抹,也如此说话。
14.对他们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
15.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
16.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
17.倘若你们不听从我们受割礼,我们就带着我们的女儿走了。
18.他们的话在哈抹的眼中和他儿子示剑的眼中看为美。
19.那少年人行这话并不迟延,因为他喜爱雅各的女儿。他在他父亲全家族中也是最受尊重的。
20.哈抹和他儿子示剑到本城的门口,对本城的人讲说:
21.这些人与我们和睦,不如许他们在这地居住,做买卖;看哪,这地在他们面前也宽阔。我们可以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也可以把我们的女儿嫁给他们。
22.惟有一个条件,这些人才肯应允和我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就是我们中间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礼,和他们受割礼一样。
23.他们的群畜、货财和一切的牲口岂不都归我们吗?只要我们依从他们,他们就与我们同住。
24.凡出他城门的人,就都听从哈抹和他儿子示剑的话。于是,他们就给凡出他城门的所有男丁都行了割礼。
25.到第三天,众人正在疼痛的时候,雅各的两个儿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缅和利未,各拿着剑,不动声色地来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杀了。
26.又用剑刃杀了哈抹和他儿子示剑,把底拿从示剑家里带出来就走了。
27.雅各的儿子们因为他们的妹子受了玷污,就来到被杀的人那里,掳掠那城。
28.夺了他们的羊群、牛群和驴,并城里田间所有的;
29.又把他们一切货财、孩子、妇女,并各房中所有的,都掳掠去了。
30.雅各对西缅和利未说,你们连累我,使我在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们必聚集来击杀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灭绝。
31.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
概览
4425.就内义而言,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雅各的后代:他们灭绝了古教会所拥有的一切教义真理。哈抹和示剑,连同他们城里的人,就代表这真理。因为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代表唯独在于没有内在的外在,而古人当中的代表教会则在于具有内在的外在。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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