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33.“就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表这真理绝无可能与她的弟兄们,就是雅各的儿子们所表对真理的情感结合。这从“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的含义清楚可知,“拉住她与她同寝,强行污辱了她”是指结合,但不是通过订婚以合法方式结合。若不了解情况,谁也看不出这些话表示他们绝无可能结合在一起。由“希未人、哈抹的儿子示剑”所表示的从古人那里所得来的内层真理是指在古人当中一直服务于教会的内在,因而系他们的条例、典章和律法(statutes, judgments, and laws),简言之,就是其宗教仪式等等的内在之真理。这些真理就是他们照之生活的教义,其实是仁爱的教义;因为在古时,属于纯正教会的人没有其它教义。这些真理就教义而言,可被称为信之内层真理;但就生活而言,可被称为良善。若要在起源于雅各的民族当中建立一个教会,他们有必要被引入这些真理与良善。因为除非内在事物存在于外在事物,也就是人们在处于外在事物时能思及内在事物,除非他们同时感受到对内在事物的情感,或至少由于内在事物的缘故而感受到对外在事物的情感,否则,那里不会有丝毫教会之物。内在事物之所以构成教会,是因为主存在于这些事物中;也就是说,源于祂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存在于这些事物中。
但起源于雅各的民族,也就是以色列和犹太民族,不能通过订婚以合法方式被引入这些内在事物;因为他们的外在敬拜并不与任何内在事物相对应。事实上,他们从其先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那里接受了由希伯所设立的敬拜;该敬拜外在上不同于古教会的敬拜(1238, 1241, 1343, 2180节)。由于他们的敬拜是不同的,故存在于古人当中的内层真理无法通过订婚以合法的方式,而只能以本章所描述的方式与之结合。由此就能理解“这真理绝无可能与底拿的弟兄们,就是雅各的儿子们所表对真理的情感结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尽管按照古人也知道的律法(参看出埃及记22:15;申命记22:28, 29),结合是能以这种方式实现的,但这个民族仍具有这种性格:他们绝不允许从古那里所得来的内层真理与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敬拜的外在形式有任何联结(参看4281, 4290, 4293, 4307, 4314, 4316, 4317节)。因此,在这个民族当中不可能建立起任何教会,只能建立教会的代表以取代教会(参看4281, 4288, 4307节)。该民族具有这种性格:他们不仅不可能接受内层真理,而且还在他们自己中间完全灭绝它们。这一点由本章雅各的儿子们用诡诈的话回答示剑和哈抹(34:13);然后西缅和利未用剑刃重击这城,杀了示剑和哈抹(34:25, 26);其余的儿子则上来杀戮并掳掠这城,夺了羊群、牛群和城里田间并各房中所有的(34:27-29)来代表。由此明显可知,雅各,那时叫以色列所发的预言是什么意思: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刀剑是强暴的器械;不要让我的灵魂进入他们的隐秘处,不要让我的荣耀参与他们的集会;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的腿筋。他们的怒气可咒诅,因为很猛烈;他们的暴怒可咒诅,因为很严厉;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5605.“我们就起身去,好叫我们,都得存活,不至于死”表照着层级所进入的属灵生命。这从“起身”、“去”、“存活”、“不至于死”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身”是指上升到更高层或内层事物,因而上升到构成属灵生命的事物那里(参看2401, 2785, 2912, 2927, 3171, 4103, 4881节);“去”是指存活(3335, 3690, 4882, 5493节),由于“去”之后“我们都得存活”,故“去”表示属灵生命的最初阶段或最早阶段;“存活”是指属灵生命,因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所指的不是其它生命;“不至于死”是指不再定罪,也就是从定罪的状态走出来,因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所表示的是属灵死亡,即定罪,而非其它。由此明显可知,“我们就起身去,好叫我们,都得存活,不至于死”表示照着层级的生命。也就是说,“起身”表示生命的引入阶段,“去”表示那生命的最初或最早阶段,“存活”表示生命本身或完全的生命,“不至于死”表示从没有生命的事物中被引离出来。
“去”在内义上表示存活,这个观念在丝毫不知道属灵生命的人看来似乎很奇怪。“起行”(travelling on)和“寄居”(sojourning)也一样,“起行”表示生活的次序和进一步的生活阶段(1293, 4375, 4554, 4585节);“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并照之生活(1463, 2025, 3672节)。诚然,“去”(go)、“起行”和“寄居”具有这些含义的原因能被告知,但这原因具有这种性质:它对那些不知道来世人们动作性质的人来说没什么意义,几乎不被他们接受。那里的动作和前进不是别的,因为它们没有其它源头,唯源于生命状态的变化。这些变化在外在行为上极像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这一事实通过来世的大量经历向我证明;在来世,我在灵里行走,在他们中间,走过他们许多的居所;我在如此行走时,我的肉体却一直留在原处。我还与他们谈论了这是怎么回事,获知正是生命状态的变化制造了灵界的前进。
这一点也通过以下事实向我证明:灵人能通过所产生的状态变化出现在某个高处,然后一瞬间在某个低处,或在遥远的西方,然后一瞬间又在东方等等。但如前所述,这一点在丝毫不知道灵界生命的人看来必显得很奇怪。因为灵界没有空间或时间,取而代之的是生命的状态。这些状态外在会产生前进和动作这一活生生的表象。这种表象如此鲜活和真实,以致生命本身似乎就在我们里面,因而是我们自己的;而事实上,生命是从主流入的,主是一切生命的源头(参看2021, 2658, 2706, 2886-2888, 3001, 3318, 3337-3338, 3484, 3619, 3741-3743, 4151, 4249, 4318-4320, 4417, 4523, 4524, 4882节)。由于“去”(going)和“动作”(moving)表示存活,所以古人说“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神”(使徒行传17:28)。他们以“动作”来表示生命的外在,以“生活”来表示生命的内在,以“存留”来表示它的至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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