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447

4447.“哈抹和他

4447.“哈抹和他们谈话,说”表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这从“哈抹”的代表清楚可知,“哈抹”是指从古人那里所得来的东西(参看4431节),也就是从他们那里所得来的教义良善。因为教会的良善是父亲,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在此由“示剑”来表示)是儿子;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父亲”表示良善,“儿子”表示真理。在此之所以说“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而不说“古教会的良善”,是因为“古人当中的教会”是指源于存在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的教会,“古教会”是指存在于大洪水之后的教会。在此之前,我们曾数次阐述过这两个教会,并说明大洪水前的上古教会是属天的,而大洪水后的古教会是属灵的,还频繁论述过这二者之间的区别。
属天的上古教会的余留仍存在于迦南地,尤其存在于那些被称为赫人和希未人的人中间。这些余留之所以在其它地方不存在,是因为被称“人”或“亚当”(478,479节)的上古教会就在迦南地,因此“伊甸园”也在那地;“伊甸园”表示该教会之人的聪明(100,1588节),园中的树则表示他们的觉知(103, 2163, 2722, 2972节)。这个园子或乐园因表示聪明和智慧,故表示教会本身;并且因表示教会,故也表示天堂;因表示天堂,故在至高意义上还表示主。因此,“迦南地”本身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堂,以及教会;在个体意义上表示教会成员(1413, 1437, 1607, 3038, 3481, 3705节)。因此,“陆地”或“地”这个词在圣言中单独被提及时,也具有同样的含义(566, 662, 1066, 1067, 1413, 1607, 3355节);而“新天和新地”就表示一个新教会,无论内在还是外在(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e节)。上古教会就在迦南地(参看567节),正因如此,那里的地方成了代表。这解释了为何亚伯兰被吩咐去往那里,以及为何那地被赐给他的后代,也就是雅各的儿子们,即为了这些地方的代表能够永久保存下来,这些地方在写圣言时都会用得到(参看3686节)。这就是为何那地的每个地方,包括山川河流,以及四围的所有边界都成了代表(1585, 1866, 4240节)。
这一切表明此处“古人当中的教会”是什么意思,即是指上古教会的余留。因为这些余留存在于赫人和希未人中间,故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连同他们的妻子,都在赫人中间、在他们的地上得了一块坟地(创世记23:1-20;49:29-32;50:13);约瑟也在希未人中间(约书亚记24:32)。示剑的父亲哈抹代表该教会的余留,因此他表示古人当中的教会之良善,因而表示来自神性支系的内层真理的起源(4399节)。至于大洪水前的上古教会和大洪水后的古教会之间有何区别,可参看前文(597, 607, 608, 640, 641, 765, 784, 895, 920, 1114-1128, 1238, 1327, 2896, 2897节)。

属天的奥秘 #9434

9434.“耶和华荣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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