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62.“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表除非能把教会的真理并良善与代表等同起来,无视这些所表示的属灵实体。这从“阳皮”的含义清楚可知,“阳皮”是指外在代表,标志着他们是教会的成员。因此,当区分属教会的人和不属教会的人时,通常会提到割礼和阳皮。因为“割礼”表示远离污秽的爱欲,即远离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还表示接受天上的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因而表示接受教会。正因如此,这些话表示对他们的宗教表象的接受,因而表示像他们那样把教会的真理并良善与代表等同起来,无视这些所表示的内在事物;否则,就和他们不一样,正如下面这句话的意思,即:“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和我们一样”。“割礼”是洁除污秽爱欲的标志(参看2039, 2632节),那些陷入这些爱欲的人就被称为“未受割礼的”(2049, 3412, 3413节)。
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割礼的具体含义,因此必须说明这一点。两性生殖器表示属于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事物;不仅表示这些事物,还实际对应于它们。我在各章的末尾已说明,人的所有器官和身体部位都与天上的属灵事物相对应,因此也包括专门用来生育的器官和身体部位。这些对应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婚姻之爱也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参看2618, 2727-2729, 2803, 3132, 4434节)。由于阳皮包着生殖器,故在上古教会,阳皮对应于对良善与真理的遮蔽;而在古教会,阳皮则对应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玷污。对属上古教会的人来说,由于他是内在人,故良善与真理能被遮蔽,但不能被玷污;而对属古教会的人来说,由于他与其前任相比是外在人,故良善与真理能被玷污,因为进行玷污的,是外在事物,也就是外在的爱。因此,那些属上古教会的人对割礼一无所知,唯有那些属古教会的人才知道。
割礼从古教会传播到许多民族;它不是强加给亚伯拉罕及其后代的某种新东西,只是一种被遗弃习俗的恢复;对他的后代来说,则成了属于教会的标志。但这个民族既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个仪式表示什么,因为他们唯独将宗教与代表,即外在等同起来。
因此,他们将所有未受割礼的人作为一个整体来定罪;而事实上,割礼仅仅是表现洁除对自己和世界之爱的一种标志。那些洁除此爱的人就受了属灵的割礼,经上说他们是“给心行割礼”,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你的神必将必给你的心和你种的心行割礼,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30:6)
又:
你们要给心上的阳皮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6)
耶利米书:
要开垦你们的荒地,除去心上的阳皮。(耶利米书4:3-4).
然而,凡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都被称为“未受割礼的”,哪怕他们受过割礼;如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刑罚一切在阳皮上受过割礼的,就是埃及、犹大、以东、亚扪人、摩押人和一切住在旷野剃周围头发的。因为所有这些民族都没有受割礼,以色列全家心中也没有受割礼。(耶利米书9:25-26)
由此也明显可知,许多其它民族受过割礼,因为经上说:“我要刑罚一切在阳皮上受过割礼的”;因此,如前所述,割礼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或作为一个区分标志而仅限于雅各的后代。非利士人没有受割礼,故“未受割礼的”通常是指他们(撒母耳记上14:6; 17:26, 36; 31:4; 撒母耳记下1:20等)。
9336.“我要渐渐地将他们从你面前撵出去”表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一种移走。这从“渐渐地”和“撵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渐渐地”是指逐渐,因而是指缓慢地;“撵出去”当论及迦南地的各个民族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时,是指移走,如刚才所述(9333节)。之所以说“按次序逐渐”,是因为对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而言,一切事物都照着天堂的秩序而重新安排。因为已经重生的人就是一个微型天堂(9276节);因此,在这个人里面也存在类似天堂中的一个秩序。
当一个人出生时,就其遗传的邪恶而言,他就是一个微型地狱。他也照着将遗传之恶归给自己,并将自己的也添加于其中的程度而变成一个地狱。正因如此,人的生命秩序由于与生俱来的东西和他的实际生活而与天堂的秩序对立。因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会使他爱自己胜过主,爱世界胜过天堂;而天堂的生命则在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由此明显可知,前一种生命,即地狱的生命,必须彻底被摧毁,也就是说,邪恶和虚假必须被移走,好叫新的生命,即天堂的生命可以被植入(参看4551, 4552, 4839, 6068节)。这一切绝无可能在仓促之间完成,因为深深扎根下来的一切邪恶及其虚假与其它一切邪恶及其虚假都相互联系在一起。这些邪恶和虚假数不胜数,它们之间的联系如此复杂,以至于连天使都无法理解,只有主明白。由此明显可知,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不可能突然被毁;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毁,这个人也会马上灭亡。天堂的生命也不可能突然被植入,因为如果它真的突然被植入,这个人照样会灭亡。
主将一个人从地狱的生命引入天堂的生命所经由的隐秘道路有成千上万条,而人类几乎连一条也不知道。我从天堂得知,事实就是如此,我所意识到的许多事也向我证实了这一点。由于人类对这些事几乎一无所知,所以许多人在涉及人摆脱邪恶和虚假,也就是罪得赦免的事上犯了错误。他们以为与一个人同在的地狱生命,能在一瞬间靠怜悯转变为与他同在的天堂生命。而事实上,怜悯在于整个重生行为;除了那些在世上以信和爱接受主的怜悯之人外,没有人经历重生,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至于“血”、“肉欲”、“人意”,以及“从神生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5826节)。
还必须简要说明如何正确理解“按次序逐渐所实现的邪恶和虚假的移走”。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将天堂里的一切都安排得井然有序;因此,这含有来自主的良善在里面的神性真理就是秩序本身 (1728, 1919, 2258, 2447, 5703, 6338, 8700, 8988节)。那里的一切都按这个秩序存在,也都按这个秩序而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因此,为叫天堂能在一个人里面存在,他有必要以他从主所拥有的良善来接受神性真理。这一切只能照着类似于主依次安排天堂所遵循的那种秩序而逐渐实现;因为如果事情的性质是一样的,那么无论大小,其情形也是一样的。这种循序渐进的安排就是此处“逐渐实现的次序”的意思。由此也明显可知,一个人的新造,也就是重生,类似于天地的创造。因此,在圣言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表示一个新教会(1733, 1850, 2117, 2118e, 3355e, 4535节);在创世记第一章,天地的创造也表示被称为人的属天教会的新造;对此,可参看对那一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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